老年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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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生活

【概况】 市委、市政府将老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始终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2006年底,制定《新泰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新发[2006]57号文件下发到各级各部门。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地发展各项老龄事业,不断加大对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基层老年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狠抓老年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

【健全老年服务设施】
加强敬老院和老年公寓建设
2006
~2010年,全市敬老院建设累计总投资1.2亿元,新建、改扩建20处乡镇街道敬老院,占地面积256亩,建筑面积48390平方米, 共有床位2660张,“五保”对象3315人,集中供养2360人,分散供养95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提前实现上级规定的目标。在硬件建设上,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为农村最困难的群体营造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生活舒适的家园;在软件管理上,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全市敬老院实现规范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新泰市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敬老院建设先进市”。老年公寓建设取得新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实施,有6个村(居)投资达500 余万元,建起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公寓化居室90套。青云街道青云社区建设的“新泰市老年公寓”,在原来600个床位的基础上,投入资金达200余万元,新建康复楼和3号公寓,新增200余个床位。通过各级积极兴建养老服务设施,全市养老床位达3700余张,占老年人口的2‰。

兴办老年活动场所

投资120余万元,对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实施改造扩容工程,绿化室外环境,优化老年人活动场所,并强化了对社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全市各级以此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开展创建老年活动室(站)活动。至2010年,已有6个乡镇街道对老年活动室进行改扩建,16个社区达到“五室一厅一场”的标准和要求。青云街道银河社区、东都镇西都社区等在广泛征求老年人意见的基础上,兴建了集学、乐、教于一体的“社区老年之家”,配备现代远程教育设施, 征订报刊、杂志,购置录像带等学习资料,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学习活动的需要。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争取“星光计划”赞助资金和拉动社会力量投资达2000余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20处“星光活动场所”。各乡镇街道、村(居)结合老龄机构规范化建设,建起460个老年活动室,12个门球场,34处老年学校。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新建和整合300余处农村卫生站(室、中心),增添医疗设备,设立2000余张老年病床和家庭病床,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为老医疗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健康咨询、理疗查体等便捷的一体化服务。
为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以加强社区亲情服务站建设为载体,建立健全以社区居委会、各居住小区、驻地单位、家政公司、社区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服务网络,全市25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家政服务、医疗服务、亲情陪护、日常照料等形式多样的助老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队伍,现有专兼职服务人员460余人,志愿者500余人,基本形成了老年人居家养老、单位管理与社区日常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工作新局面。

【建立健全养老制度】
实行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制度

依照省老龄办《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实施办法》,规范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公正、兑现、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并把签订家庭赡养老人协议书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新签、续签协议书7.4万户,签书率达99%,切实把家庭养老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健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把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作为抓好养老工作的关键来抓,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行意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提前10年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力度。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收缴率均达100%,1.3万余名离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了养老金,月发放金额达1200余万元。企业为职工加入医疗保险,优先为企业离退休职工解决医疗费达90%以上。在农村,大力发展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37万适龄农民加入养老保险,投保金额达8600余万元,有4800余人按时领取养老金,年发放金额达400余万元。不断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形成针对计划生育家庭13个方面的优先、优惠、奖励、救助和保障等完备的政策体系;对1388户符合奖励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发放每户半年的奖励扶助金300元,共发放42万元;有3892个计划生育家庭户提前10年享受到奖励扶助金,保障了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推行农民退休制和生活补贴制

在经济条件发达的村(居)推行农民退休制和生活补贴制,提高退休金或生活补助金标准。青云街道西关社区自1990年实行农民退休制,退休金标准已达每人每月200元。全市有196个村的17000余名老年人享受到退休金或生活补助金,年发放金额达600余万元。

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在现行城镇低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跟踪服务制度,不断了解掌握低保情况,及时调整低保标准和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全市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为保障农村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有8600余位老年人得到社会救助,救助金额达320万元。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全市916个村(居)实行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新型合作医疗,老年人参合率达99%,全市“五保老人”、“特困老人”、“抗日老战士”等个人应缴的参合费由市财政给予划拨,全部参合。196个村(居)统一支付70岁以上老年人参合费达22万元,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报销医药费达320万元,切实让广大农村老年人得到实惠。

【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生活】 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五年间,由于各项养老制度健全,工作措施得力,基本上解决了广大老年人的生活、居住所需。在农村,广大老年人能及时得到生活上的照料,物质上的满足。赡养人都认真执行《赡养协议》,落实赡养标准,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赡养标准,保证老年人的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需求。在城镇,全面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广大离退休职工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保障了他们的生活所需。

老年文化生活丰富。市、乡、村三级建立了670个老年人体育协会,在城区、乡镇街道驻地村(居),成立了“夕阳红艺术团”、“老年人艺术团”、“老年秧歌队”、“老年舞蹈队”、“法规宣传队”等群众性的老年文化体育组织70余个。各级老龄组织,切实加强对老年文体组织的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旋律,因地制宜,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的活动。五年间,全市各级各单位组织老年人进行钓鱼、乒乓球、门球、象棋、太极拳等比赛达60场次。举办老年人书画、根艺、摄影展览16次,组织老年人进行大型的文艺汇演12场。这些老年文体活动的开展,展现了新时期老年人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
贯彻落实老年法规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市、乡两级成立了老年法执法协调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沟通协调,定期对老年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人大、市政协加强对执法落实情况的视察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006
~2010
年,
20个乡镇街道成立老年人权益维护岗,各村(居)成立涉老纠纷调解小组,认真处理涉老纠纷。市法院坚持对涉及老年人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在立案大厅专设了“老年人窗口”,对不能到庭立案的,实行上门服务;对无力支付诉讼、律师费用的,依法进行减、缓、免。累计为
268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金额达
16万元。全面落实优待老年人政策。在优惠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方面,面向所有老年人,对
60~
69岁老年人实行半价,
70岁以上实行票价全免,为此市政府每年拨付
10万元专款用于补贴市公共汽车公司;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使用公厕,免费进莲花山等旅游景点;各类服务场所、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老年人优惠”的标志。各级卫生机构对
70岁以上老年人就诊免除普通挂号费用,并逐步在市里的卫生机构建立起
60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档案。自
2009年
3月
起,
为全市
9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金
30元。
全市为百岁以上老人颁发《营养补助费领取证》,每人每月享受
100元的长寿补助金,并在老人节期间,对他们进行走访慰问,为他们每年进行二次健康查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