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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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事业

【扶残助困】 2006~2010年,进一步加强以市镇两级残疾人服务组织为核心的扶贫服务网络建设,形成了市残联牵头,农业、畜牧、科技等部门参加的扶持残疾人脱贫服务网络,扶持越来越多的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行业,市镇两级残疾人服务站为残疾人提供服务1200多人次,直接经济效益达60余万元。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扶持带动370余名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业,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就业扶贫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安置残疾人数达到 270余人。加大贫困残疾人救助力度。春节期间进行千户贫困残疾人走访慰问、救助活动。全市共走访、调查、慰问残疾人贫困户750余户,发放慰问救助金50万余元,保证了残疾人过上祥和温暖的春节。建立4个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托养残疾人90人,两个托养中心获得省级阳光家园计划资助,居家托养残疾人66人,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通过细致的调查摸底,确定590名低保重度贫困残疾人,为他们发放生活补贴,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城区残疾人居民全部享受医保费减免照顾,农村特困残疾人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及时就医。

2007
年初,市残联向上级争取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及时足额下拨12.5万元的地方匹配资金。通过层层申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危房改造对象的标准、条件进行认真审查,确定50户危房残疾贫困户,并进行认真的公示,年内全部改造完毕,50户残疾人搬进新房,彻底改善了他们的居住生存条件,危房改造项目顺利通过了省里组织的检查验收。

【康复】 在康复工作中,健全完善了市、镇、村3级康复体系,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培训、指导、检查、总结等环节,增加对康复工作的资金投入。对康复对象,根据家庭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救济或补助,并注意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促进康复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实施福彩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五年间,救助3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4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组织实施山东省万名聋儿启聪工程,承担了泰安市三分之一的任务,为92名贫困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组织实施中国残联全国聋儿抢救性康复项目,承担了省分配给泰安市的全部8名三岁以下聋儿救助任务。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设聋儿培训班和孤独症儿童培训班,在校聋儿25人、孤独症儿童28人。完成低视力儿童康复165例、语训聋儿84例、智残儿童训练76名、脑瘫儿童训练50名、脑瘫儿童手术矫治21名、低视力儿童、聋儿家长、智残儿童家长、脑瘫儿童家长培训和肢体残疾康复训练86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30名、假肢装配48例、矫形器装配36例、发放轮椅260辆、用品用具供应1610件。2009年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共为290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2010年新泰市获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称号。

【就业安置】 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做好残疾人调查、登记、发证、业务人员培训、业务指导、接收安置等工作。至2010年,全市企业安置残疾职工数累计1618人,70%的单位达到1.5%的安置比例,五年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02万元。工作中,一是加强对企业安置残疾人情况的年检审核,力求企业人数与安置残疾人数的真实性。二是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对有就业能力和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指导。三是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残疾人2000余名,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残疾人民营经济】 积极引导残疾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走发展民营经济致富的道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新泰实际,由残联、国税、地税、工商联合下发《关于大力发展残疾人个体私营经济的通知》,加大对残疾人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发展残疾人民营经济优惠证制度,凡从事服务、加工等行业的残疾人,凭优惠证享受减免税费照顾。截至2010年底,已为4120名从事民营经济的残疾人办理优惠证,落实了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