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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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就业工作】 2006~2010年,全市累计投入再就业资金2.8亿元,为企业和下岗失业职工减免税费165.5万元,培训各类人员达5万余人,完成“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培训项目”23401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000个,为1328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15.5万元,632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新增就业再就业11.73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21万人。第三产业成为就业再就业的主渠道,占到47.3%,民营经济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占到75.6%,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8万人,年实现劳务收入达30多亿元。2010年,新泰市被评为“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城镇登记失业率连年控制在3.2%以内。

【企业养老保险】 五年间,坚持“保发、促缴、扩面、严管”八字方针,加强内控管理,多措并举抓征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与2010年相比,参保人数由76210增加到107706人,平均年增6300人,参保范围涵盖全市各类企业用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额大幅提高,取得历史性突破,由2006年的1.9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6.1亿元,年均增幅在30%以上;基金累计结余由2.9亿元增加到16亿元,基金支撑能力得到加强;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逐年提高,2006~2010年,人均月养老金分别为840元、900元、920元、1050元、1200元,离退休人数也由11189人增加到18376人,2010年发放养老保险金2.7亿元,社会化发放率为100%。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高,2009年10月1日实现省级统筹,2010年1月1日企业养老保险实现跨省转移接续,实现全国“漫游”。

【机关事业单位保险】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以全面稽核、综合执法为手段,强化征缴力度,全面实现应收尽收,养老保险征缴数由2006年的1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2.2亿元。以发放促征缴,五年间,养老保险清欠完成600多万元。截至2010年底,已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5000多名离退休人员办理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发放养老金7.6亿元,社会化发放率100%。


医疗保险
】 2007年新政发〔2007〕75号文件出台,新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正式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2009年,新劳社发〔2009〕35号文件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局部调整。通过出台新劳社字〔2007〕29号,新劳社字〔2007〕24号,新劳社字〔2007〕65号,新劳社字〔2007〕65号,新劳社字〔2010〕15号,新人社发〔2010〕36号等一系列文件,逐步完善了职工医保政策体系。通过出台新劳社字〔2006〕16号,新劳社字〔2006〕55号,新劳社字〔2007〕28号,新人社字〔2010〕11号等一系列文件,完善了工伤保险政策,扩大了工伤保险社会覆盖面。三项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本医疗保险由2006年的39182人发展到2010年的93916人,增长了140%;工伤保险由2006年的25306人发展到2010年的88268人,增长了249%;200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始启动,2010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共有参保人员157093人,占应参保居民的99%;2006年,纳入管理的离休等特殊人员共717人,到2010年递减为534人。三项保险保费收缴由2006年的6248万元发展到2010年的2.12亿元,增长239%;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由2006年的3981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1.3亿元,增长225%。

【农村养老保险】 自2008年自行探索地方新农保,2010年积极争取纳入新农保省级试点。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服务网络,配齐了工作人员。全市共有市、镇专职和兼职农保工作人员31人,916个村(社区)配有农保协办员,加大了服务平台建设,投资20余万元,建立了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配备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系统,大力促进了新型农保工作的开展。五年间,全市累计参保人数286920人,基金滚存结余1.08亿元,17.3万人领取了养老金,全市60周岁具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计14.8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完成了对全市16~59岁间农村(社区)居民62.5万人的摸底统计和参保信息录入工作,实现了农保全覆盖。为城区18个被征地村的3235人办理保险。

【职业培训】 五年间,突出企业在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整合优化各类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全市大培训格局初步形成,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现突破性发展。先后完成在职职工培训64402人,失地农民培训6327人,职工技能水平大幅提升。发挥职业资格证书的导向作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9308人次,培养初级工8986人,中级工3006人,高级工5880人,技师、高级技师1436人,高技能人才万人拥有率达到27.5%。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拔评价作用,连续五年举办各层次的职业技能大赛,大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培养省市首席技师3人,省有突出贡献技师一人,市级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和技术能手30人,县级首席技师30人。

【劳动监察】
一体执法全面推行,“两网化”建设深入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日臻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更加规范,集体合同制度有力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效运转。“十一五”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以上,比“十五”末提高了13个百分点,各类案件限期内结案率95%以上。
2006
~2010年共检查企业3959家,涉及职工47万人次,解决拖欠工资1.2亿元。先后受理并结案劳动争议案件823起,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信访维稳机制建设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案件持续下降。

【劳动争议处理】
按照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部署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对各类劳动争议实施多层次、全过程调解,形成积极预防劳动争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全程调解新机制。2009年,积极开展加强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成立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437个,聘任调解员2868名,其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408个,调解员2753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9个,调解员35名,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0个,调解员80名。推行“阳光仲裁”,以“快立、快审、快调、快结”为原则,五年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处理劳动争议912件,按期结案率100%,挽回经济损失7040多万元。
严格依法审查劳动合同,2006~2010年,共鉴证劳动合同345316份、集体合同316份,纠正违法无效合同5742份,有效地规范了用工单位劳动管理,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企业职工工资】
积极推行
《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
逐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
建立
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及时
下达《企业工资指导线》

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增长。
大力推进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大部分已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在8%以上。国有及集体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制度的80%以上,并实行了备案。
5
年间,先后救济困难职工19103人次,发放节前救济金达10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