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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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

【机构编制管理】
2006
~2010年,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规范化管理,严把机构编制审批关,督促新设立或组建的机构全面落实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三定”工作,并逐一进行审核、批复。对已办理手续的调整人员,及时整理数据库、台帐和卡片,切实保证库、帐、卡相符,确保异动资料一项不漏,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进一步加大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凡不及时办理人员变动等编制事宜的,要求不予办理相关的工资调配和审批手续;凡属部门和乡镇非按法定程序自行调入和招录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核拨经费。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新泰市编委办公室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制定行政服务标准,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泰编办发〔2007〕8号等实名制管理文件精神,按照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编制实名制公示工作的实施。2006年11月,市编办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实名制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工作中坚持阳光操作,严把编制审核关。对各单位报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花名册》,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和人员身份进行以编定岗定人。认真核对年龄、工作岗位、职务、编制、经费形式等内容,逐一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在各单位办公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并公布了泰安市监督举报电话12310和新泰市监督举报电话以及信箱,公示时间统一定为7天,共计2.4万余人。由于审核严密,公示期间未接到一例监督举报电话。积极探索实名制网上公示的有效方法。2008年11月,在认真审核各事业单位实名制名单的基础上,要求各单位对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事项和人员编制配备情况,都上传新泰市政府内网。在新泰政务网上进行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名单等,有效促进了新泰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政府机构改革】
以政府机构改革为主线,认真做好各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2009年10月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市编办立即着手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工作。坚持精简统一效能,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的机构改革初步方案。2010年,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统筹做好各项机构编制工作。经泰安市政府批复同意后,2010年7月14日召开了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27个减少为24个。针对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力度较大,单位调整较多的实际,市编办集中精力首先对全市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机构设立、内设科室设置、领导职数配备、人员编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底,托清了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的基本情况。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汇总和列表明细,整理形成《新泰市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明细表》,强化了机构编制的基础工作,为“三定”规定的审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定”规定的制定是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市编办与各工作部门一起认真学习泰安市相关部门的“三定”规定,突出新泰特点,起草好初步方案,经过反复修改反馈,广泛征求各部门和分工市长的意见。截至2010年12月,市政府24个工作部门的“三定”规定已全部制定完成。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积极进行事业单位职责整合,体现政府机构改革整体效果。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涉及到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一是对职能职责发生调整的,及时理顺管理体制,变更隶属关系,并积极引导主管部门与所属机构理顺内部运转体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对符合大部门管理体制要求的,积极进行整合。三是对职能弱化、消亡的,坚决进行整合撤并。2010年7月以市编委的名义对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调整意见进行了书面请示。截至2010年12月,共批复全市机构调整事项48项,其中新设立及合并组建单位15项,调整机构规格一项,机构更名3项,变更隶属关系2项,机构撤并27项。批复的事业单位调整情况,正式成文下发。通过对事业单位的整合调整,全市现有直属事业单位20个,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部门所属单位的11个。参照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 规定的模式和要求及泰安市直相关部门的设置情况,对部分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与各部门一起沟通协商,并提出初步意见,报编委会审核同意后成文批复。会同各主管部门对涉及市政府机构改革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形式等内部管理体制进行理顺。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着力转变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这一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对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领域综合管理和文化市场统一执法、交通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事业单位及其相关职能进行了整合和优化。通过对事业单位的进一步整合,加强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了执法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了实行大部门体制的要求。2010年,全市共有直属事业单位20个,比上年减少了10个。

【乡镇机构改革】
为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摸清全市乡镇街道对机构编制的实际需求,2010年10月间,先后两次对各乡镇街道的机构设置及需求征求了意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形成《新泰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新泰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党政机构及事业机构设置方案》。全市20个乡镇街道中一类乡镇街道9个、二类乡镇10个、三类乡镇1个。一类乡镇街道党政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事业机构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科技教育服务中心;二、三类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事业机构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摸清全市事业单位底子,严格登记管理。对全市215个事业法人单位和265个非法人事业单位,逐一进行分析调研,积极创造非法人事业单位转为法人单位登记的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一个不漏;严把登记工作核准关,对不具备法人设立登记条件的,或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以及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一律不予核准登记。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2010年10月市编办独立运行后,更换了档案柜,专门订做了档案盒,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重点对登记管理工作形成的档案进行科学分类、规范管理,及时归档,缺少或者不规范的材料进一步补充规范,实现登记档案管理“五统一”:统一档案柜,统一档案盒,统一盒内目录,统一表格式样,统一归档模式。对已年检完成的单位及时整理归档;对于已经整合撤并的事业单位,审查核实后办理注销登记并收回法人证书;对符合登记条件未设立登记或不及时登记、年检的事业单位,进行督促,确保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把年检结果及时公告,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事业单位唯一合法“身份证”、“通行证”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