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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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
~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完成13.12亿元、16.30亿元、19.59亿元、23.29亿元、30.00亿元,累计完成102.30亿元,年均增长为24.43%;全市财政支出分别完成21.80亿元、23.68亿元、24.64亿元、30.84亿元、39.28亿元,累计完成140.24亿元,年均增长20.12%。“十一五”时期,累计投入9亿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财源建设,夯实增收基础。全市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完成10.84亿元、2.07亿元、22.96亿元、21.72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16倍、3.14倍、2.14倍、2.88倍。市级以上财政安排对下转移支付5.39亿元,有效缓解了乡镇财政困难。投入35.97亿元,大力推进城乡统筹,支持“三农”各项事业发展。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财政资金2.73亿元,减轻了农民负担;改进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拨付资金3.09亿元,支持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筹集资金9358万元,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投入3.34亿元,建立就业创业扶持体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优抚安置保障体系等,推进社会公平。同时,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深化,支出方式改革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全市财政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财政预算与执行】
2006
~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02.30亿元,年均增长24.43%,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75.94亿元,年均增长25.11%。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40.24亿元,年均增长20.12%,连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加强收入任务的落实和调度,积极主动地与税务部门搞好任务对接,将收入任务细化、量化,逐一落实到税源、税种和征收单位。建立局班子成员收入联系点制度,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坚持旬调度、月分析制度,加强收入情况调度分析。改进收入征管手段,大力推行社会化办税、电子化报税、网络化管理以及发票“双奖”、税控机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提高税收征收率。加强利益引导,科学设计财政收入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税收规模和增幅,引导各乡镇把培养税源作为抓经济工作的总抓手。改进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将转移支付分配与税收增长、收入结构改善程度等挂钩,引导各级在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的同时,积极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在支出管理上,围绕“项目建设、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以及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实行“五保四压”,即集中力量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发展、保法定支出,大力压减车辆购置和燃修费、会议经费、接待费、考察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科学运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需要。

【预算外资金管理】
2006
~2010年,全市预算外资金分别完成为1.07亿元、1.14亿元、一亿元、8881万元、4437万元
,支出分别为1.07亿元、1.13亿元、9997万元、8845万元、4727万元,收入部分抵顶了预算内拨款,缓解了财政预算资金收支增长过猛的压力,减轻了财政负担。认真做好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落实收入项目编码制度、代收和缴库制度、财政、银行、执收单位三方对账制度,加强征收信息化管理,全面实行票款分离。到2010年底,全市100%市直单位的72项收费、基金项目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完成。加强票据管理,严格按照“凭证购买,限量供应、验旧领新”的管理办法,实行票据准购证制度、票据使用登记制度、“验旧领新”制度,做好新旧票据的审验与发售,实现“以票控费”的目标,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的发生,防止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现象的出现。建立非税收入重点监管机制,强化国有土
地出让金收益的征收和监管,大力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征收和监管,严格实行“招、拍、挂”制度,坚决落实土地出让金总价款全额纳入财政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财源建设】
提升做强工业支柱财源。立足资源优势,充分发挥资金、政策引导作用,向自主创新倾斜、向绿色增长倾斜、向增加出口倾斜,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现代物流五大主导产业不断做大做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安排专项资金9亿元,重点支持工业大项目建设,努力培植壮大骨干支柱财源。充分运用财政贴息、奖励等手段,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06~2010年,财政共安排扶持资金2395.51万元,用于支持企业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招商引资激活了民间资本,区域民营经济规模迅速壮大,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经济格局初步形成。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突出园区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帮扶力度,重点支持市开发区和乡镇民营经济聚集区建设。截至2010年底,建成羊流起重机械、新汶机械制造、汶南汽拖配件、西张庄纺织服装等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特色产业板块。2010年底,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50家,500万元以上的企业78家,重点企业、主导产业提供的税收已成为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突破做大新兴优势财源。
以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加大对服务业的政策引导、支持和扶持力度,努力把服务业培植成经济增长新的支柱产业。突出大市场、大商贸、大物流、大超市建设,重点建设盛世佳苑购物广场、新时代装饰广场、新泰娱乐城、平阳国际商务大厦等一批投资过亿元的商贸大项目。同时,引导城区和各商业机构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延伸经营网点,初步形成覆盖乡村的农资、盐业等八类商业连锁经营网络。树立经营城市的观念,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引入市场机制重点做好土地经营这篇大文章,实行土地储备批租制度,搞活房地产开发,促进以地生财,有效增加土地收益和相关税收。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集中资金对莲花山、青云山、徂莱山、新汶森林公园等旅游景点进行综合开发,初步构建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莲花山宗教文化旅游区、和圣故里历史名人文化旅游区、城郊农家乐生态观光旅游区、新汶森林公园休闲旅游区、南部山区生态民俗旅游区“一城五区”大旅游产业格局。其中投资6亿元着力打造“观音胜境、北方普陀”莲花山旅游风景区
。截至
2010
年底,五年间共实现服务业增加值659.9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228.5%。

巩固加强农业基础财源。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大力发展具有市场潜力和地方优势的特色农业,突出推进农业产业化,拉长农业产业链条,依托蔬菜、桑蚕、畜牧、林果四种产业,着力打造果品蔬菜产业、桑蚕丝绸产业、饲料畜禽产业、粮油食品产业、苗木花卉产业五大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培植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流通项目,使财政增收由生产环节转到农产品深加工、购销环节,实现了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市共争取各级资金4.6亿元,扶持特色农业项目26个,对全市150家农业产业化经营先进单位给予扶持奖励。建立市、乡两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按照“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五年间共向国家、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额达7176万元,有力改善了项目区内农业生产、农民生产条件。通过政策激励、资金引导、项目开发及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财政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将所有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其它收入统一纳入财政管理,统筹安排,综合编制,建立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协调制衡新机制,实现单位各种资金统筹使用的综合财政收支目标,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收支两条线改革。在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行“零户统管”,加强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提高乡镇单位财务核算效益,规范乡镇财经秩序。对市直单位预算外收入和支出实行综合预算编制,确保执收执罚部门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其支出脱钩,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覆盖率和财政专户管理率均达到100%。

推进支出方式改革。大力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完善规章制度,扩大采购范围,规范采购程序,强化采购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着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6年7月成立国库集中支付
中心,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体制,
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拨付,
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支付、网上核算的全过程网络化操作,减少资金缴拨的中间环节,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
“十一五”期间,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57.96亿元,其中直接支付37.34亿元,直接支付比例64.4%。

推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
2010
年3月,成立财政投资评审科,先后参与东周水库、光明水库、金斗水库库区绿化工程、柴汶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安小区廉租房建设工程等财政投资项目21个,
评审资金额突破一亿元,审减资金2980万元,
有效节约财政投资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监督】
2006
年,组织实施市直教育系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发现会计基础不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超标准发放各种奖金、补助等问题,涉及违法违纪金额1500余万元,下达整改意见书19 份,下达处罚决定书 13份,实施罚款6.9万元。2007年,组织开展市直卫生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罚款2.9万元,补缴税款100万元。2008年开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查出虚减资产70.74万元,虚减所有者权益702.53万元,隐瞒、少列收入542.61万元,虚列、多列成本费用1023.4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566.10万元,应补缴各项税款915.15万元;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共查出未执行政府采购金额15499.5万元,共罚款13.1万元,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与市纪委联合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记账不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及时等问题。2009年,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全市

查出
“小金库”8个,涉及金额291.9万元,收缴入库185.13万元,撤销公款私存账户5个。
开展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管情况调查,发现应征未征水资源费191.96万元,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669.77万元。
2010
年,
开展对正大热电2009~2010年供热期供热情况的检查,调减财政供热补贴203.67万元。联合开展全市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收支两条线”检查,共收缴资金2173.13万元,其中罚没64.58万元,收缴国库1963.99万元,上缴财政专户144.55万元。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共查出未执行政府采购金额1.19亿元,罚款6.9万元,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查出资产不实331.14万元,负债不实280.75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89.21万元,隐瞒、少列收入1183.21万元,虚列、多列成本费用683.16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846.1万元,应补缴各项税款910.92万元。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全力保障工资性支出。2006~2010年,通过3次增资,截至2010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月均工资达到2730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人员共有19853人,月发放工资额达5700万元。大幅度提高教师待遇,2007年实现县域内教师工资统一标准、统一发放,2008年又将乡镇教师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待遇实现全市统一标准。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乡镇教师8609人,月平均工资达到2887元。
2009
年,市财政
统筹发放农村党组织书记报酬
,共为863名村党组织书记统一发放岗位补贴并办理农村新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调动了广大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009
年,将2008年以后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工资纳入市级财政工资统发
,市财政统一为其缴纳
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2010年,在市财政发放工资的大学生“村官”共81名,月平均工资2135元。

提高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水平。加大对“平安新泰”建设的支持,重点保障公检法司、社会综合治理等经费需要,“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对政法部门的投入累计达到5.1亿元,年均增幅21.6%,经费投入逐年递增,保障了政法机关运转,确保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十一五”期间,市财政累计拨付资金2.14亿元,年均增长53%,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1033万元,积极落实贫困生资助全覆盖。及时配套危房改造及学校建设资金,2009年开始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新开工建设农村小学28处,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

实施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2007~2010
年,
市财政累计拨付资金409.6万元,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覆盖观众达300多万人次,深受广大基层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推进群众体育事业发展。完成体育馆、体育中心综合训练楼、田径场、室外跳水池等设施建设。2008年,市财政投资3000多万元,在市中心建成集绿化、休闲、娱乐、健身和竞技体育于一体的体育公园,为群众休闲健身提供了理想场所。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保障。
2006
年,市财政编制《新泰市“十一五”期间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规划》,为人口计生经费投入提供制度保障。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补助。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市财政统筹发放,每
年平均
兑现13万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800多万元。五年间,全市累计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
2.2
亿元,年均增长40%,有力
保证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发展。

【企业财政扶持】
把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作为扶持企业发展的重点,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企业项目。2006~2010年,共上报财政扶持企业发展项目86个,申请专项扶持资金1.67亿元,截至2010年底,实际到位资金2795.35万元,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扶持作用。鼓励节能减排和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发展方向。2006~2010年,市财政筹集3995万元,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筹集690万元,用于关停高耗能小企业,淘汰落后产能。2010年,制定出台《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确定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工程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高新技术重点企业和高科技重大项目以及已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安排资金1540万元,用于企业技术产品自主创新研发,共扶持项目28个,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有力支持了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推广。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品牌建设。“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安排875万元,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建立国际销售网络,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同时,拨付140万元用于奖励企业品牌创建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获得一项中国驰名商标、4项省级著名商标及2项省级重点产品。

【农业财政扶持】
“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投入35.97亿元,大力推进城乡统筹,支持“三农”各项事业发展。

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积极落实粮食和综合直补等政策,
“十一五”期间以“齐鲁惠民一卡通”方式按时发放全市粮食直补3553.49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30亿元,落实棉花、玉米、花生良种补贴2426.25万元,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截至2010年底,共补贴家电下乡产品 14.86万台(部),补贴额为4199.92万元;补贴汽车摩托车3.07万辆,补贴资金3320.62万元。扎实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和政策性农业玉米保险工作,拨付能繁母猪财政补贴资金383.4万元,拨付玉米财政补贴资金415.2万元。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资金664.4万元,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落实库区及三峡移民补贴1.41亿元,改善库区群众的生活。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五年间,拨付资金2.1亿元,支持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拨付资金1800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8141万元,用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落实防汛资金809万元,防火资金981万元,其中安排448万元完成全市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建设,有效防范了灾害的发生。安排1144万元,完成荒山造林16万亩,防止水土流失,美化环境。2006~2010年,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267万元,新建村级组织办公场所113个,解决经济薄弱村的办公场所问题,增强组织凝聚力。市财政五年间安排资金350多万元,用于远程教育站点维护,进一步提升农村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2008
~2010年,市财政安排资金300多万元,建成农家书屋200多家,
到2010年底,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面建成农家书屋,达到“村村有农家书屋”的目标。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10年,市财政安排5697.9万元,政府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人均30元提高到110元,
全市有916个村、94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13%。将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由建制初期的25%~40%,提高到2010年的60%~70%,五年间共为农民报销医疗费3.14亿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和
最低生活保障筹资
新机制,农村“五保”对象由原来的村集体供养为主转为以财政供养为主,
落实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四级联保”

集中供养标准达到2600元/年/人,分散供养标准达到1600元/年/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7元/月/人提高到70元/月/人,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

【社会保障财务管理】
“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累计30.1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1.48%。

完善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工程,建立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统筹协调机制,实施以“技能扶贫”、“双零”就业援助、残疾人就业保障为重点的就业援助机制,初步建立起以就业政策支持为核心、以职业培训与就业能力提升为重点、以公共就业服务为保障的积极的就业政策及服务体系。五年间,市财政共筹集就业资金4380万元,比“十五”期间增长68.14%,累计安排新增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万人,分别比“十五”期间增长70.2%、120.6%,
全市城镇年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8%以下。

健全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连续六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2010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200元,比2005年提高750元。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不断提高失业金发放水平,2010年,失业金月人均发放标准达到451元,比2005年增长68.44%。

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进一步增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全覆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分别由试点之初的每人每年60元、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2010年的每人每年110元。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员达到9.3万人,比2005年增加6.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分别达到14.9万人、94.1万人,比建制初分别增加1万人、3万人。

确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体系,积极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建立物价上涨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挂钩联动机制,截至2010年底,全市城乡低保在保对象17.5万人,五年累计支出最低生活保障金1.1亿元,有力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加强优抚安置保障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分级负担、来源渠道广泛的优抚医疗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方式,“十一五”期间,累计筹集医疗保障资金1676万元,从根本上解决多年困扰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

【住房资金管理】
2006
~2010年,市财政征收单位房改售房款28万元,安排支出32万元维修基金用于维护单位房改房公共部位维修。
2008
年,实施住房保障工作以来,市财政通过对上争取、提取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途径,筹集资金2821.01万元,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08~2010年,对370户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进行住房补贴,保障人数951人,月发放补贴资金5.24万元。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建108套廉租住房,一期建设廉租住房54套,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已竣工验收,用户已入住;二期廉租住房54户,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主体工程已完工。新建和配建经济适用住房348套,一期工程现已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二期工程正在紧张建设施工。棚户区改造项目截至2010年底,已完成拆迁936户,开工建设一期工程棚改回迁楼16栋,其中14栋已完成主体工程。

【乡镇财政管理】
2008
年,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兼顾市与乡镇两级利益,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补助或定额上解,一定四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微调。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法定支出、保重点支出、保事业发展的顺序,来合理确定支出基数。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仍按原政策继续给予乡镇,其中20%作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补助。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数仍计入乡镇财政收入,结算财力收归市级。对市开发区实行定额上解。为
充分调动
各乡镇街道
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加快财源建设步伐,对乡镇制定了
奖惩办法: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结算财力以2008年预计完成数为基数,以后年度增长部分形成的财力,按市与乡镇40:60的比例分成结算。完不成基数的扣减相应财力。乡镇街道新上项目提供增值税经核实后,地方留成25%部分,市级分享15%,乡镇分享10%。其中,2008年体制调整之后,截止2010年底,开发区定额上解1.3亿元,增加了地方可用财力,增强了全市财政实力。

2010
年1月全面撤销20个乡镇街道国库,所有乡镇街道财政收入全部缴入市国库,增强了市财政国库资金的调度能力。同年,为适应新形势变化和要求,充分调动乡镇理财积极性,促进全市财源建设健康发展,对财政体制再次进行调整完善。对2008年市乡财政体制调整中安排的发展基金和偿债基金,每年减少50%,到2012年不再安排此项资金。对补助乡镇的定额补助实行比例递减,每年递减5%;上解乡镇定额上解比例递增,每年递增10%。对保险公司代扣代缴的车船使用税,市级参与分享,分享比例为80%。青云街道不再参与分享国有商业银行原省级营业税超基数返还部分。对市行政服务中心代征的房产契税,市与青云街道按80:20比例分成。

加大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力度,“十一五”期间,对下转移支付额达到5.93亿元,其中税费改革转移支付4.41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1.31亿元,调动乡镇街道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巩固和加强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截至2010年底,乡镇街道地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7个,5000万~1亿元的4个,2000~5000万的3个,1000~2000万的3个,500~1000万的3个。2010年,市财政投入46万元,加强乡镇街道财政规范化建设,全市有4个乡镇、街道财政惠民服务大厅通过验收,每个服务大厅设4~6个服务窗口,分别负责涉农补贴发放、财政结算、镇直单位会计核算、村级账务核算、专项资金监管、票据管理等业务,提高了乡镇街道财政为民服务水平。

【政府采购】
五年间,市财政部门大力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已覆盖货物、工程、服务3大类,采购金额达到7.6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04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3.52%。
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从规范管理和扩大范围入手,按照“上规模、建机制、抓规范、促效益”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制订和完善《新泰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政府采购项目流程及责任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要点》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采购方式、流程、监管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明确采购工作职责。
通过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货物类采购从初始阶段以通用项目为主,发展到现阶段的教学仪器设备、卫生医疗设备等专用项目全部实施政府采购,采购品目越来越细,涵盖范围越来越广。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也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
根据“监管职能归财政,执行职能市场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管采分离”,逐步对采购业务实行市场化运作,引入市场机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实施。
到2010年底,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有10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2010年,实行政府采购社会监督员制度,在全市各行业中聘请首批19名政府采购社会监督员,对宣传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组织
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共查出未执行政府采购金额1.19亿元,罚款6.9万元,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