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统计法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5&A=1&rec=94&run=13

普法宣传 利用报纸、 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宣传工具,采取黑板报、宣传
栏、张贴标语、悬挂过街联等有效宣传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在
新《统计法》宣传日期间,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发表了电视、广播讲话和署名文
章,组织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同时,市政府确定每年的4月、9月为统计普法
和执法检查月。在全市统计系统,利用年报会、上岗培训会等形式多次集中学习
统计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统计法规概论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抓好基层统计
工作人员的培训。 《统计法》颁布以来,共举办6期培训班,对全市1000余名来
自市直工业、商业、建筑业及乡镇企业的统计员进行了统计专题培训,收看了国
家统计局统一颁发的统计法规电教片,并把普法教育列为每年年报会的基本内容,
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开展统计法规教育,对合格者颁发了"三五"普法合格证书。
组织全市在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280人参加了统计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6.5%,
合格率为100%;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统计法规知识讲座,邀请省统计局法规处的
领导来新泰授课,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驻新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办事
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统计办主任共200余人参加了学习。
统计执法 在广泛开展普法学习的基础上, 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在具体
办案中做到了"五个结合",一是执法与统计工作相结合。二是平时执法与重点执
法相结合。三是执法与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相结合。四是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五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共检查统计调查单位142个,查处统计违法案件54
件,其中给予经济处罚15件,罚款金额12.5万元;给予通报批评39件。
导和工作上扶持,靠积极主动和扎实细致的工作来促其发展。四是鼓励和引导广
大个体私营业户上规模、 上档次、增效益。至2000年底,发展注册资金50~100
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430户,100~500万元以上的38户,1000万元以上的3户,冠
省级名称的3户。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经营,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至2000年, 共查处无照经营876户。六是放宽政策,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
经济,制订了《关于支持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从简化办照程序,
放宽经营范围, 减免摊位费、管理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共为760名下岗职工办理
了个体执照和私营企业执照,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大户扩大再生产,实现二次创业,
扩大就业机会,引导他们优先聘用下岗职工,1997年个体私营大户共吸纳下岗职
工2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