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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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市内企事业、 行政单位老年人医疗保险,由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统一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1993年,市中办事
处西南关村以集体或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形式为老年人办理合作医疗,这一制度
于1996年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各乡镇办事处卫生院都增添了医疗设备,设立了老
年病床,方便农村老年人就医。
社会养老保障 普遍开展"家庭赡养老人协议书"的签订工作。1990年8月,
市老龄委、 司法局、民政局、妇联4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普遍推行赡养协
议公证的意见》的文件,并组成了"签书"工作领导小组,把"签书"工作列入各级
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当作一项实现老有所养工作的重点。至2000年,共签协
议书69600件,均经公证机关公证,"签书"率达90%,公证率达100%,兑现优良率
达97%。
开展养老保险、养老储蓄和新婚夫妇签订敬老保证书活动。1991年初,市老
龄委、计生委、农行、保险公司联合下发文件,开办独生子女(双女户)父、母
养老储蓄业务。本着量力自愿的原则,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养老储蓄、养老保
险。配合争创保险先进市活动,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要
求各单位采取集体或集体个人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群众投保。至1993年底,有5000
余户参加了养老储蓄, 储蓄金额达200余万元。 有42万人参加了养老保险, 投
保金额达4030余万元。至2000年,已有2149人按时领取了养老金,年发放金额82
万元。与此同时,市老龄委与民政部门配合,推行了在新婚夫妇登记的同时签订"
敬老保证书"的做法, 与结婚证一同签发。敬老保证书的签订,增强了新婚夫妇
的敬老、养老观念。
推行农民退休制和生活补贴制。市中办事处西关村自1990年起,实行了全民
退休制。规定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村民享受退休待遇,每人每月享受
退休金40元。没有参加过集体劳动的人员,特别是家庭妇女也享受到了退休待遇。
全村有130人享受退休待遇, 年发放退休金62400元。至1996年8月,市中办事处
又有7个村分别实行了农民退休制或生活补贴制。并在全市推广了这一经验做法。
截止2000年底,全市共有28个村(居)实行了农民退休制和生活补贴制,有4419
位老年人享受到了退补金,年发放金额193万元,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