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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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 1986~200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3个五年普法教育。
1986~1990年,为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对全体公民组织了以宪法、刑
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十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学习。市
委下发了《新泰市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召开了全市第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
作会议,会后抓了农村普法的试点骨干培训。多数农村做到了组织领导、教学规
划、 教学场所、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普法教员、各项制度、教学时间的8个落
实,推进了农村普法。1988年,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领导的办法,组
织1100余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进行普法教育,52.5万名农民程度不同地参加了学
习, 使农民对所学法律知识有了深层次理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提高。"
一五"普法中, 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开办了普法夜校,各中、小学均开设了相应的
法制课, 800余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学习,83万普法对象学完
了规定内容。
1991~1995年开展的"二五"普法, 其宗旨是"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
点, 推动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把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和
青少年列为重点, 在普及内容和对象上有了深层次发展。除在全民中深入普及"
十四法二条例"(宪法、 刑法、民法、土管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
矿产资源法、文物保护法、选举法、森林法、水法、环境保护法、军事设施保护
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划生育条例)外,各部门、各系统都把与本职工作密
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列入了普及内容。期间,全市共购买各类普法书籍16万册,
抓试点86个, 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15次,总结经验材料100余份,全市80余
万名普法对象程度不同地受到了教育。
1996年,市委制定了《关于开展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市人大
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三五"普法仍把各
级领导干部、各级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青少年列为重点普及对象。普及内容在突
出宪法主体地位的同时,确立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
十法一办法", 即: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反不正当
竞争法、劳动法、农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
法及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期间,全市购买各类普法教材近20万册,确立不同层
次、 不同类型的试点198个,召开43场次普法经验交流会、现场会,举办全民法
律知识考试5次,112万名普法对象受到法制教育。为推动机关干部学法,市政府
把每周五规定为机关干部学法日,集中学习法律知识。1998年,市人大把法律知
识考试作为任命干部前的必经程序。同年,市委在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推
行了普法考核证制度,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一五"、"二五"、"三五"普法期间,相继在各行政村成立了普法夜校,在乡
镇成立了基层干部政法学校,在市级成立了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使村、乡、市
各级干部都能受到经常性、阵地性的普法教育,构成了新泰独具特色的三级普法
网络,从而使各级干部群众的学法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1996年,市委确
立每年4月份为法制宣传月,集中宣传法律知识,并开展了多种形象化法制教育。
期间,各级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放映法制影片、张贴宣传标语、建法制宣传
栏、成立普法宣传队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至2000年初,全市27个乡镇办事处
全部建起了法制宣传一条街,913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法制宣传栏。
法学教育 1987年以来,积极组织社会及政法系统人员报考成人法学教育,
并在市内形成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本科自学考试、山东省政法管理干
部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教育为主要载体的多层次学法教育阵地。至2000年,
律师函授中心每年报名参学人数在140人左右,已有463人取得大专毕业证书。每
年报名参加法律本科学习人数在120人左右,已有9人取得毕业证。山东省政法管
理干部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共有在校函授生4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