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监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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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0年,监所检察重点加强了对看守所监管改造活动的监督,通过在
驻所检察室内安装监控设备,使驻所检察干警能够通过监控设备全面掌握在押人
员的活动状况和监管干警的监管情况,确保了驻所检察安全无事故。认真做好外
执犯考察工作,消除社会隐患。对全市外执犯进行联合考察,帮助建成外执犯档
案,落实帮教措施。严厉打击狱内牢头狱霸,强化狱内立案监督,维护了狱内的
秩序。
15年间, 共向公安、 法院提出纠正意见1215条。同时,经常对犯罪嫌疑人
(人犯) 进行教育,单独提审教育3622人次,进行狱内安全检查806次,保证了
狱内安全, 防止了3次人犯自杀事故的发生。查证外执犯2120人次,落实了监督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