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犯罪嫌疑人羁押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5&A=1&rec=468&run=13

1982年,建市看守所,位于城区新甫路东首,占地15亩,设有办公室、卫生
室、伙房等。犯人在羁押期间,实行文明管理,不打骂、体罚、侮辱犯罪嫌疑人。
对犯罪嫌疑人的管理主要是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促其认罪服法,重新
做人。生活上,使其伙食做到吃熟、吃热、卫生,节假日改善生活,尊重少数民
族的风俗习惯。对监室定期喷洒消毒,以防传染病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有病则治,
无病则防。1986年,监内增设警报监控设施。1987年,为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管
理,看守所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干警实行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包监号。
1991年,对监所秩序进行了两次整治,对牢头狱霸进行了打击。1986~2000年,
累计对犯人进行政策法律教育300多场次,个别谈话教育60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