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社会保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5&A=1&rec=454&run=13

企业职工劳动保险 为配合劳动制度改革, 1986年10月成立市社会劳动保
险事业处。其主要职责是:征缴合同制工人养老基金和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金,
受理职工退休审批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及退休职工来信来访,组织和管理退
休职工。
1986年10月,全市开展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的收缴管理工作。凡驻境内
招用合同制工人的单位,从合同制工人被录用发放工资之月起按合同制工人工资
总额的18%, 个人按月标准工资的3%,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基金。
合同制工人退休后,退休养老金和各项补贴均由社会劳动保险机构支付。至1992
年底,全市有510个单位的35182名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不含已有人事部门
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累计收缴养老保险基金3529万元。
1988年2月, 全市实行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统筹的范围包括中央、
省、地、市(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市(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非财政
拨款的事业单位(经国务院批准按系统统筹的单位暂不参加地方统筹)。至1992
年底,全市参加统筹的有171个单位,固定职工达25112人,离退休职工4699人,
共收缴统筹金4468.98万元,支付离退休费4019.25万元。
1991年6月, 成立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和医务技术鉴定小组,并建立基层劳动
鉴定委员会(小组)300余个。至1992年底,鉴定工伤、病、残214人,并督促落
实了应享受的有关待遇,维护了职工权益。
1993年底,职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社会保险体系全方位建立,并逐
步趋于完善。 1、 养老保险。 至2000年, 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达296个,职工
54432人, 征缴职工养老保险金14021万元, 为5532名离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
10547万元,为困难企业的3000名离退休人员预发离退休费450万元。1994年改革
基本养老金征集办法和计发办法,初步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1995年12月,
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实行基本养老金保
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从1996年1月起,为每个职工建立了永久的个人
帐户, 统一了集体与全民企业缴费比例;7月,对企业离休人员离休费实行社会
发放。 1997年4月,将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的养老金纳入社会发放范围;12
月,又将社会发放养老金的范围扩大到交纳基金比较正常的企业,涉及到离退休
人员3012人, 占总离退人数的60%。1998年5月将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216个乡
镇企业。 2、生育保险。1996年4月,在全部企业中推行女职工生育保险。3、医
疗保险。1996年6月,在全部企业中推行职工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1997年在
全部企业中推行职工工伤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劳动保险 自1995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统筹, 至
1997年, 全市2万余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保险统筹, 共收缴保险金
2000余万元, 有2500余名离、退人员领取了离、退休费。至2000年6月份,全市
共有22000余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保险统筹, 累计节余养老保险金
2500余万元。 2000年7月,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整建制移交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
机关企事业医疗卫生保险 《新泰市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暂行
办法》自1996年6月执行。一、参加范围及人员:全民企业131户,职工39954人,
离退休人员4603人;集体企业188户,职工16641人,离退休人员2059人。二、医
疗保险基金的组成: 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帐户金、企业调剂金、医疗统筹金3部
分组成。 三、医疗保险基金的提取:企业职工按上年度工资额的10%,离退休人
员按上年离退休费用总额的30%。 个人按上年工资总额的1%按月提取。离退休人
员个人不缴费。个人帐户金、企业调剂金由企业统一管理,分别使用。四、医疗
统筹基金的征集: 职工按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2%, 离退休人员按上年月均离退
休费用总额的8%, 缴纳医疗统筹金。五、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一)、职工:
1、 个人帐户金用完后自付医疗费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以上至5000元,企业调剂
金支付80~85%,个人负担15~20%,具体比例由企业确定。2、5000~10000元部
分。 医疗统筹基金支付90%,企业调剂支付5%,个人负担5%。3、10000元以上部
分。医疗统筹金支付98%,企业调剂金支付1%,个人负担1%。(二)、退休人员:
1、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下的企业调剂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2、5000~10000
元的部分, 医疗统筹基金支付95%,企业调剂金支付3%,个人负担2%。3、10000
元以上部分。 医疗统筹金支付98%,企业调剂金支付1%,个人负担1%。(三)、
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其年度内医疗费5000元的由企业支付,
5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疗统筹金支付。 六、 历年医疗统筹基金的收、支情况:
1997年,收64万元、支54万元;1998年,收110万元、支59万元;1999年,收138
万元、支145万元;2000年,收54万元、支106万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境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
结合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启动,共有31.2万余名农
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占农村总人口的31%。至2000年,共收取保费4062
万元。 1997年底,已有1674名农民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最高的月领保险金300
元。保险金的发放,减轻了国家和家庭子女的负担,促进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
开展。通过大力宣传,养老保险已基本家喻户晓,广大干部群众认识有很大提高,
农民的投保意识逐步增强。为了加强基金管理,将每年收取的养老金存入银行和
用于购买国库券,使基金达到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全
市已逐渐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