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职称改革和科技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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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底,中央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同时,提出
了改革职称评定的口号,确定了职称改革的方向是改革职称评定制度,实行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以职务为主要内容的结构
工资制。
1987年,市成立了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一是评聘结合;二
是有数量岗位限制;三是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四
是先由专家评审任职条件,再由行政领导聘任;五是不搞终身制,职务有任期;
六是坚持不搞通用制、专业技术职务只在单位有效的原则,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工
作。这一时期,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增加到24个,即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
农业技术、卫生技术、实验技术、中专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技工学
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新闻、出版、翻译、体育、播音、图书、档案、文
博、工艺美术、艺术、律师、公证。
1988年,国家机构改革,职称工作划归人事部门管理。针对首次评聘工作情
况,经过复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逐步转入了正常化。至2000年,全市共评
审通过了专业技术人员42271人次。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72人,已聘任956
人;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7588人,已聘任6908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33611人,已
聘任30692人。在这些专业技术人员中,有7人获得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