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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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以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以计划调配为主要手段,注
意为中型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生产第一线输送干部。严格掌握进出手续,
理顺干部流向,疏通干部渠道,简化手续,解决夫妻分居,解除干部后顾之忧,
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干部调配工作。至1992年底,全市共调配各类干部1359人,其
中市外调入332人,调出224人;市内调整792人;解除夫妻分居101人。按照新形
势、 新任务的要求,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的"四
化"标准, 做好干部任免工作。1986~1992年,依据《山东省县以上各级人民政
府任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共任免政府系统正、副局级工
作人员735人(次) ,其中正局127人(次),副局608人(次)。另外,任免县
级干部1065人(次)。1993年以来,按照任免程序,代市政府向人大提交任免报
告45人,以市政府名义任免副局级以上干部618人,其中正局103人(次),副局
516人(次)。另外,任免股级干部823人(次)。为使人才合理流动,严格执行
人事调配政策,为563人办理了调配手续。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公开考试、
平等竞争的办法,吸收录用干部218名,聘用干部457名。1994年,为法院、检察
院考选干部28名。1997年,为部分乡镇招录了10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