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姻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5&A=1&rec=430&run=13

1986年3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颁布新的《婚姻登记办法》,确定了
婚姻管理机关的执法地位。从此,民政部门从单纯的婚姻登记向婚姻管理过渡。
市政府为此下发《关于进行清理非法婚姻的通知》,对于早婚已达法定婚龄,符
合《婚姻法》规定的给予补办结婚证书;对于早婚仍不满法定婚龄的,令其双方
分居;对非法婚姻所生子女,国家只保护其子女的权益,不保护男女双方当事人
的婚姻关系,并由计划生育部门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已有配偶的男女,在未离婚
前即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没有登记而同居已形成事实婚姻者,按重婚依法处理。
1986年,办理结婚登记12455对,并清理47对非法婚姻,同时做了适当的处理。
1988年, 举办婚姻登记员培训班19期,培训婚姻登记员、代办员152人次。
并对婚姻登记人员发了胸章、台章,以示执法的严肃性。婚姻登记人员在登记中
严把婚姻登记关, 对违法婚姻进行清理、检查。共办理登记11000对,共清理、
检查出早婚71对, 占总数的0.7%,比上年同期降低了0.35%。为使婚姻登记规范
化,设立了婚姻登记档案室。各乡镇办事处配齐了登记档案橱,按季归档,本年
存档510卷。
1989年,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婚姻登记室的通知》精神,全市
28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了婚姻登记室,经检查、评比,评选出了18个先进登记处。
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1715对,结婚合格率达98%,比上年提高4%。办理离婚178对,
对91对非法同居的采取措施令其分居,并给予制裁。
1990年, 全市28个乡镇办事处单设了婚姻登记处, 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
式宣传《婚姻法》 和《婚姻登记办法》。组织收听广播宣传达300万人次,组织
宣传车深入15个集镇宣传30多万人次,组织讲法团31个,放电影专场28场次,张
贴标语、过街联25000多幅,出黑板报1000块、2000期。当年办理结婚登记10583
对, 登记合格率达100%,晚婚率达83.7%;受理申请离婚239对,经过调解有146
对重归于好;清理各种违法婚姻462对。
1991年,对27个乡镇办事处的登记员、代办员进行了调整。对新任登记员、
代办员进行了培训、 考试, 建立了档案。 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0064对,再婚31
对,复婚19对,离婚210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晚婚率达89%以上,有21个登记
处达到了省级先进标准。
1992年6月13日, 在西周乡召开了婚姻系列化服务现场会,推动全市工作的
开展。为使婚姻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经省民政厅和市政府批准,
成立了市婚姻登记管理处,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新单位及市中、新汶、
西周辖区内非农业户口公民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结婚登记合格率达到100%,22
个乡镇被评为省级先进婚姻登记处。
1993年, 全市办理登记手续3678对,办理离婚252对。是年,组织部分乡镇
办事处婚姻登记员赴深圳参加培训学习,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婚姻
系列化服务,建立了新婚学校、录相室、照相室、婚姻介绍所、法律咨询、新婚
用品专柜服务设施,并成立了市婚姻协会,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协会章程,有效地
促进了婚姻管理工作的开展。
1995年,加强对《婚姻法》和国家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宣
传,向办理结婚登记者发放有关婚姻法的书籍,积极开展婚姻咨询。同计生委联
手举办新婚学校。为保证结婚青年的身体健康,减少下一代遗传疾病的发生,提
高人口素质,根据省"婚前查体实施办法"的通知,民政局与卫生局联合下发了扩
大婚检范围的文件。
1996年4月17日, 市政府召开了关于严禁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问题的紧急会
议,下发了《关于严禁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的通知》,撤销了民政、公安、计划
生育联合办公制度。 婚姻当事人仅持户口证明、 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开据的婚姻
状况证明, 即可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清退1995年1月1日以
来的不合理收费资金73.3万元。 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1000对,婚姻登记合格
率、晚婚率达100%;离婚登记124起。
1997年,婚姻登记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撤销了各乡镇办事处婚姻登记处,实
行婚姻登记由市民政局集中与巡回办理的办法,杜绝搭车收费现象。市民政局成
立了市婚姻登记处,负责管理全市的婚姻事宜,办理婚礼用车的证件手续,承办
新婚青年的集体婚礼等。
1999年8月, 实行集中在市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全市的申请结婚、离婚登记
手续。坚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严格审查婚姻当事人的登记手续,对不符合登记
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2170对,离婚登记170对,夫妻关系证
明295对,解除夫妻关系证明8人,结婚登记合格率、晚婚率均达到100%。同时加
强婚姻登记处的硬件建设,实行微机化管理,婚姻档案进一步规范化。
2000年, 共办理结婚登记10950对,离婚156对,夫妻关系证明222人,解除
夫妻关系证明12人,结婚登记合格率、晚婚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