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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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 1984年, 新泰、新汶合并成立新泰市。同年10月,新建办公楼交付
使用, 市委、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部分部、委、办、局迁至新楼办公。
1991年, 在市府前街平阳河东新建市委办公区,建筑面积9630平方米,1991年9
月开工建设,1995年6月竣工,8月市委办公大楼正式启用。
1994年,为改善机关干部职工住房条件,将原市府东院的老平房、市府西院
的部分平房拆除, 新建5栋宿舍楼,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安置住户160户。同
年, 在市府办公区西,将旧平房拆除,新建沿街商住楼两座, 总建筑面积2500
平方米。 1995年,为5号、7号宿舍楼建设储藏室,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同年,
完成9300平方米的市委大楼续建工程。 1996年,在向阳路东征用土地66.64亩,
建新型生活小区向阳小区,建筑面积31830平方米,安置住户344家。1997年,投
资180万元, 在市委大院、 市府大院、 向阳小区建3座换热站。 1999年,在市
府院西北建商住楼、车库楼一栋,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
房产管理 办公楼房管理 市机关有市委、市政府两栋办公大楼。市府办
公楼1984年投入使用,先后于1994年和1999年进行了两次粉刷。1996年,改造了
供水系统,对易损件水、暖阀门和灯泡等进行更换。
机关宿舍管理 市机关宿舍共有5处,即市政府院西宿舍、市政府院东宿舍、
平阳小区机关宿舍、向阳小区机关宿舍、市监察局宿舍。其中向阳小区宿舍安置
机关干部职工344户,市政府院东、西宿舍共有住户284户,平阳小区机关宿舍共
有住户117家,市监察局宿舍安排住户26户。市行管局负责这5个宿舍区的物业管
理。1995年,市内开展住房制度改革,行管局负责办理市机关房屋确权手续。
商业用房管理 市机关有商业房4319平方米。其中出租面积372.70平方米,
出售面积3946平方米。它们分别是,1984年建成的市政府大门东16间平房出租房;
1996年建成的通天街路东和府前街北的7户楼房,面积1448.50平方米;1998年建
成通天街路西7户楼房, 建筑面积965.58平方米;2000年建成通天街路东和文庙
街路南10户, 面积1532.53平方米。对于出租、出售房,市行管局只管房产与收
水、电、暖费,其它主要有租赁户自行商业运作。
车辆维修 1995年前, 市机关车辆约计50余部,分别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大都是分散修车,无定点维修厂家。每年维修费用约50余万元。1995年,市机关
行政事务管理局开始筹建市机关汽修所。 是年3月开始营业,负责维修市机关70
余部汽车,并承接对外维修业务,年均营业额80余万元。
绿化 1984年, 建成市机关办公大楼后,在楼前开发两片绿化园区,栽种
了塔松、 冬青等花木,面积240平方米。1997年后,市行管局重新规划设计市委
办公区、市政府办公区、市机关向阳小区绿化带。新建成市政府办公楼后绿化带,
新增绿化面积16070平方米;市委办公区绿化面积18965平方米;向阳小区宿舍绿
化面积9528平方米。栽种各种乔木8种,灌木16种。
安全保卫 1986年以来, 市机关保卫科由市政府负责管理,公安局委派科
长,负责办公区、宿舍区安全保卫工作。1993年12月,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接
管机关保卫科工作。1994年,市政府分流原保卫科人员,保卫工作由机关行政事
务管理局内部人员接替。 1995年7月,市委办公大楼启用。同年8月1日,经市政
府决定由公安局保安公司委派保安人员8名, 负责市委办公大楼安全保卫工作。
市府办公区及市府宿舍区,由行管局内部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1997年10月,
增加保安人员8名,市委、市政府机关共配保安人员17名。2000年1月,新增两处
宿舍区保安人员14名。
接待 为减少政府接待开支, 规范市政府接待工作, 1986年8月,市政府
决定筹建青云山庄。1988年10月开始营业,隶属市政府办公室。1989年10月市政
府接待处撤销,青云山庄归属市行政事务管理局。1997年4月改属市委办公室。
青云山庄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市委、市政府的各种会议及对上接待提供服务
场所。 青云山庄自建成以来,先后接待国家级会议12次,省、地级会议182次,
接待宾客30余万人次,实现营业额3600万元。曾接待中央和省级领导人吴官正、
李铁映、彭珮云、陈俊生、伍绍祖、赵志浩、李春亭、宋法棠等,以及来自28个
国家和地区的外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