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办理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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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7年3月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至1990年3月,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659件。 市人大按逐件登记、汇总整理、及时转交、督促办理的程序转交市
政府进行办理。 截至1990年3月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前,均按规定时限全部办
理完毕,并答复各位代表。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17件,占建议总数的63%;
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67件,占25%;所提建议因权属或资金问题,需
报上级机关或提供有关部门参考的39件,占建议总数的6%;所提建议由于条件限
制或有明确规定无法解决的36件,占9%。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代表建议,都实事求
是地向代表作了说明。
自1990年3月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至1993年2月,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475件。市人大均转交市政府办理,并加强督办,解决代表反映强烈的问题,
力求提高代表满意率。市政府及时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决定把代表
普遍关注、反映集中的边远山区供电和人畜吃水问题、社会治安问题、农田基本
建设及城市污染等问题作为承办的重点切实抓好,对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影
响边远山区农民生产生活的供电和人畜吃水问题, 经过市政府3年的努力,基本
得到解决,实现了全市村村通电的目标,解决了156个山村、13万人口吃水问题。
对于不少代表提出的平阳市场管理混乱,应加强市场管理及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的
建议,市政府强化管理手段,依法治理整顿经营秩序,查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
打击不法商贩,震慑了不法分子,教育了广大经营者,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市场秩序大有好转,卫生条件也有很大改善。
市人大常委会在办理代表建议中,注重把好答复代表关。代表建议办结后,
先由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人大常委会再逐一审核后才答复代表。对办理质
量不高或答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责成重新办理。在给代表寄送建议答复
函时,随寄"办理代表建议征询意见表",还走访部分代表,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
的意见。 代表建议采纳率达到90.1%,代表满意率达到97%,有效地促进了"一府
两院"(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工作。
自1993年2月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至1998年2月, 共收到代表建议和意见
523件, 人大按正常工作程序交由"一府两院"及有关承办单位办理。人大常委会
每年都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和督查工作会议,要求限期办理。"一府两院"及有
关承办单位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办事质量和效率逐年提
高。每年人代会上代表所提建议都于当年8月份全部办理完毕,并及时答复代表。
5年来,代表建议采纳率达90%,办理回复满意率98%以上。
1998年2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8件。
人大及时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提出明确要求。下半年又组织人员对办理工
作进行检查, 听取市政府办理情况汇报,提出改进意见。至当年8月份全部办结
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为95%。
1999年3月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1件。
人大及时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督促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任务,落实
责任,加大办理力度。于8月底,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达98%。
2000年2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5件,
涉及农业、工交、城建、环保、财经等方面,连同作为建议处理的14件议案,共
计49件。由人大召开交办工作会议,及时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提
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