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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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代表大会 市残疾人联合会于1991年1月28日召开成立大会,选举产
生了市残疾人联合会首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名誉主席。常设机构为市残疾人
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简称市残联) 。1996年9月19日,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
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名誉主席
和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领导班子成员。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届执行理事会,
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名,理事2名。
扶残助困 境内有贫困残疾人1.35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1%。扶残助困工
作中,一是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领导。各级明确了残疾人扶贫职责,建立了
扶持残疾人脱贫岗位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的残疾人扶贫
工作机制。1997年初,市残联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三个一"(每个乡镇办事处
都要建1家残疾人福利企业、 1个残疾人综合服务站、1处残疾人扶贫联系点)建
设活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制定完善残疾人扶贫政策。市政府制定了《新
泰市发展残疾人事业暂行规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乡镇、村也相应制定了扶持
残疾人的具体措施,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对残疾人进行减免义务工、集资、提留
等社会负担的照顾。 对全市380名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采取由村全
部供养的扶持措施, 270名孤寡老年残疾人进入了乡镇敬老院集体供养。全市每
年为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减免税费和社会负担100多万元、 义务工
40多万个。三是搞好残疾人服务组织建设。市、乡、村三级均成立了残疾人服务
机构,完善了残疾人服务体系,形成了以乡镇残疾人服务站为载体,以残联、农
业、水利、畜牧等部门组成的扶持残疾人脱贫服务组织为网络,以村级残疾人服
务小组为依托的助残扶贫工作格局,扶持和带动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加工、
生产等。 至2000年,全市27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起了残疾人服务站,652个村建
起了残疾人服务小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2万多人次,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达200多
万元。四是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建立扶持残疾人脱贫致富基地。以扶持残疾人脱
贫致富基地为龙头,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
一条龙的扶贫经济实体, 扶持和带动一大批残疾人走上了脱贫致富道路。 截至
2000年,市、乡两级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48处,辐射带动3000余名残疾人从事种
植、养殖、加工等行业,走上了脱贫致富道路。五是狠抓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依靠科技脱贫致富。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对他们
进行种植、养殖、按摩、缝纫、钟表修理、机电维修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培育其
参与市场竞争的本领,提高其"造血"功能。至2000年,市、乡两级残联先后组织
举办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班36期,使2500多名残疾人学有专长。
康复 残疾人康复是改善残疾人功能、 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的基础和
保证。 在康复工作中,境内健全完善了市、乡镇、村3级康复工作班子和康复训
练班子,同时分别设立了康复中心、指导站、康复室,狠抓了基础设施建设、技
术培训、指导、检查、总结等环节,增加了对康复工作的资金投入。各级残联干
部职工认真组织筛选,进村入户靠上做工作。对康复对象,根据家庭困难情况,
给予一定的救济或补助,并注意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促进了康复工作的顺利开展。
到2000年,已有6426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1869名儿麻后遗症患者改善了功能,
174名聋儿开口讲话。 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新汶矿业集团协庄矿医院设立了低视
力康复门诊,加强了对业务人员的培训。精神病康复以市精神病医院为依托,建
立康复指导中心, 开展精神病康复与防治工作,治疗康复922人。为残疾人供应
用品、用具6325件。普遍开展了以家庭为重点的康复训练与社区康复服务,做到
了康复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
劳动就业 让残疾人劳动就业, 是实现残疾人劳动权力、改善残疾人生活
状况的一条重要途径。市内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
多渠道、 多层次、多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至2000年,已有1.4万余名残疾人或
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或进行个体从业,残疾人就业已形成集中、分散和个体
从业并举的多渠道安置新格局。
分散安置 市政府出台了《新泰市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 等地
方性法规和文件。成立了残疾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残联设立了残疾人劳动
就业服务站。各乡镇办事处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了各级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职责任务。做好残疾人调查、登记、发证、业务人
员培训、业务指导、接收安置等工作。至2000年,通过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
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残疾职工达到241人,70%的单位达到1.5%的安置比
例, 市直企业在职残疾职工达到576人。省、地驻新企业在职残疾职工达到1427
人,分别占职工总数的1.36%、1.4%和1.7%。
残疾人企业 市政府把集中安置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作为保护
残疾人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状况的一条重要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发展残疾人企
业的优惠政策,并从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促进了残疾人企
业的健康发展。为加强对残疾人企业的管理,净化残疾人劳务市场,维护残疾人
企业的形象,每年都对残疾人企业进行一次年检,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进行治理
整顿或依法取缔,使残疾人企业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轨道。至2000年,全市兴
办残疾人企业82家,集中安置3000余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使他们有了稳
定的经济收入。
残疾人个体私营经济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根据新泰实际,市内制
定了《关于大力发展残疾人个体私营经济的通知》,市政府召开由残联、国税、
地税、工商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进行修改完善和文件会签,以联合文件的形
式下发到各乡镇办事处和基层税务、工商部门。有关部门设计制定了残疾人个体
从业优惠证,上面盖有国税、地税、工商、残联等部门的公章。凡从事服务、加
工等行业的残疾人,凭优惠证享受减免税费的照顾,先后为1500余名个体从业的
残疾人落实了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截止2000年,全市已扶持9000余名残疾人走
上了个体从业、就业道路。
1991~2000年, 新泰市先后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市"、"全省残疾工作
先进市"、"全省助残先进集体"、"省残疾人之家"等荣誉称号。1997年5月,副市
长栾兆玺荣获国务院残疾人协调委员会授予的"全国助残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