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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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 按照《中国共产党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
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开展了信访
问题不出乡镇、 不出单位的"两不"活动和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以及争创"
四无"(无重信重访、 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乡镇等10余项活
动,维护了农村基层的稳定。同时,积极排查案件线索,查处了一批信访案件。
198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6404件,其中来信3808件,来访2401次,电话
举报195件;属检举控告的5847件,申诉32件,其他525件。排查和提供案件线索
1738起,查处信访案件6243起,挽回经济损失295万元。
案件检查 根据中央和上级纪委关于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认真开展反腐败
斗争的总体部署,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专项检查、行政执
法监察和深挖案中案等形式,多渠道排查和挖掘案件线索,实行了领导包案责任
制和案查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加强与各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和配合,重点查处发
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副局级以上党员
领导干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注意查办发生的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违纪
案件。同时,加强案审队伍建设,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和材料手续关,
使所查案件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
求。 1986年以来,共立查各类违纪案件2037件,其中失职类案件179件,贪污案
件460件,贿赂案件116件,违反财经纪律案件101件,其他经济类案件143件,严
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件58件, 违反社会管理程序案件696件,侵犯党员和公民
权利案件20件, 组织、人事类案件6件,其他案件258件;查处大要案308件。共
审理党员违纪案件1780件,处分党员1822人,其中开除党籍380人,留党察看578
人,撤销党内职务92人,党内严重警告403人,警告369人,免予党纪处分36人;
涉及副县级干部3人, 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114人,一般党员干部260人。审理违
反政纪案件151起, 其中违反财经纪律25人,贪污35人,贿赂20人,失职渎职11
人, 道德败坏11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4人,其他31人。处分干部157人,其中
开除公职30人,开除留用察看5人,撤销行政职务22人,降级48人,记大过17人,
记过21人,警告14人;涉及副县级干部1人,正副局级干部36人,一般干部120人;
另外, 复议案件57件,撤销原处分30人,改变处分7人,维持原处分19人,改变
结论1人。案件查办工作多次受到省和泰安市纪委的表彰奖励。
行政执法监察 紧紧围绕党委、 政府的中心工作,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
保证党令、政令畅通,促使纪检、监察对象依法办事。先后对中小学乱收费、减
轻农民负担、土地管理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
建设工程项目、社会保障四项资金、粮改政策执行情况、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统计法》和《会计法》执行情况、行政性事业收费罚款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罚
缴分离票款分离制度执行情况、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等46个项目开展了专项行
政执法监察, 共发现案件线索281起,立查14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8人。同
时, 下达监察建议书1032件,协助建章立制579项,罚款及没收非法所得1700万
元,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
党风廉政建设 协助市委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
调, 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
机制。1994年以来,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
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反腐败职能部门百分制考核
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督促和指导全市各级党政组
织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形成了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上到顶,下到底,横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建立了半年检
查、年底综合考核、按百分制进行打分考评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体系,加大
了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了问题的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力
度,对147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狠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
实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其他一系
列党纪政纪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了涉及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庆典、检查、评比、
住房、办公用房、用车、电话、电脑、接待、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
报、出国(境)旅游、经商办企业、兼职、股票证券等方面的廉政从政行为规范,
并且对上述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以开展领导干部述廉活动和家属
助廉活动及民主测评等方式加大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子"、 "社交
圈子"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强化党内监督,重申和建立市纪委常委与下级党政
一把手定期谈话等党内监督的5项制度, 与组织部门一起指导各级召开廉洁自律
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了会议的质量;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
干部人事和财政制度改革进程;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了对领导干
部离任审计和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
认真履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纠评建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对医药购
销中的不正之风进行了专项检查,推行了医药购销分开核算、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认真执行农民负担预决算、 收费卡、以1996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定5年不变等
制度,取消了村级招待费。为减轻企业负担,实行了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和企业交
费月报制度,制定了"企业收费目录",遏制了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
不良现象。治理公路"三乱"在强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实行了属地管理制度,由
国道、省道向县乡村道路延伸。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重点加大了对信访举报
案件的查处,大力推行了收费公开和校务公开,从源头上制止了中小学乱收费问
题。农村财务、政务和干部廉洁自律"三公开"已在全市农村普遍展开,村村建立
公开栏,实行月月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在乡镇处、基层站所和市直政府部门全面
铺开。厂务公开工作抓点带面,成效显著。狠抓了政府采购工作,设立了政府采
购中心,实行了公开招标采购政府办公用品制度,财政支出节支率达到20%以上。
会计委派工作在乡镇办事处推行了预算外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的"零户统管"的
做法,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工资统一发放,严格落实了收支两条线的有关
规定,实行了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对30万元以上的
工程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投标。在全市大力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广泛深入地
开展了"行风万人评"、百家企业评议党政机关等民主评议活动,对排在最后两名
的单位实行了末位淘汰制,通报批评并进行组织处理,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得到
了进一步加强。
宣传教育 坚持"一手抓办案, 一手抓教育"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纪检监
察机关的职能优势,着眼于教育防范,关口前移。先后在全市广大党员中组织开
展了"正反典型教育"、 "学《党章》、正党风"、"反腐败、防演变教育"、"反腐
倡廉教育"、"学条规、守纪律、做表率"、"政策法规年"、"学习法律法规、转变
干部作风"、 "重大案例警示教育"等党风党纪教育和活动;组织了反腐倡廉巡回
演讲团到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巡回演讲;对全市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
党风廉政法律法规集中考试;积极参加了中纪委、监察部、人事部、司法部举办
的党规党纪知识竞赛,获全国组织优秀奖和全省组织一等奖;与新闻宣传部门和
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先后在《新泰日报》和市电视台、电台开辟了"廉政之窗"、"
党风与廉政"等栏目, 向全社会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成果、
经验和做法,形成了纪委牵头、部门参与、群众支持的反腐败舆论宣传工作机制。
同时,全市各级还举办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1700余期,培训党员干部近20万
人次;总结表彰党风廉政先进集体850个,先进个人1200人; 剖析通报违法违纪
反面典型73个, 组织收看《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等教育录像片2300场次,收看
人数达19万余人次。
调查研究 坚持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
党的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实际,针对实践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和理论政策问题,加强了战略性、对策性和预见性研究。先后深入基层、深入群
众对农村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问题、村务厂
务政务公开问题、政府采购问题、落实"收支两条线"问题、从严治党问题、从源
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及子女谋取
非法利益问题等74个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
《关于加强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的规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规定》、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述职的暂行规定》、《关于支持保护改革、促进企业健
康发展的意见》等70余项制度规定,有效地约束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推
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