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 税种 1984年, 全国范围内实行第二次利改税。是年10月,国务院
先后发布了产品税、 增值税、盐税、营业税、资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6个税收
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
为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在税制改革过程中,
还相继开征了一些特别的税和地方税,如1985年开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986年
开征的车船使用税与房产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1985年重新制定《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后,1986年又制定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87年开征个人收
入调节税,1988年开征私营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到1989年,我国共开征37种税。
在新泰已征收的税如下: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
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
宰税、牲畜交易税、国营企业奖金税、印花税、资源税、事业单位奖金税、集体
企业奖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税、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家能源重点
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批准国家税务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
知》,批准了《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决定新税制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实
施。这次工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①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
业分别征收的多种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②把原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中外籍人
员实行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③对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全面实行增值
税,外资企业废除工商统一税,统一实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④对烟、酒、
化妆品、贵重首饰、摩托车、小汽车、汽油、柴油等少数消费品在征收增值税的
基础上再征收消费税;⑤对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税、城乡维
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也进行了相应改革。此外,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
燃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将特别消费费并入起调节作用的消费税,取
消对外资企业、外资人员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税,把屠宰税、筵席税
下放给地方,开征遗产税。改革后的工商税制中的税种由32个减至18个,税制结
构更趋合理。
1994年,国税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
各银行部门、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金融、
保险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中按照3%税率征收的部分,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
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
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
部分。
税款征收 1986年, 共征收税款6153.5万元,其中工商税收4962万元,同
比增长14.6%, 其它收入(包括国营企业所得税、国家能源重点建设基金、教育
附加等) 1191.5万元。1989年,全市税收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实现12797.2
万元。至1993年,税收收入为14589万元。
工商税收及其它收入表
单位:万元
┏━━━━━━━━━━━━━━━━━━━━━━━━━━━━━┯━━━━━━┯━━━━┓
┃ 工商税收 │ │ ┃
┠────┬────┬────┬──────┬───────┤ 其它收入 │ 合计 ┃
┃ 年份 │ 计划 │ 实际 │超计划(%) │比上年超(%) │ │ ┃
┠────┼────┼────┼──────┼───────┼──────┼────┨
┃ 1986 │ 4723 │ 4962 │ 5.1 │ 14.6 │ 1191.5 │ 6153.5 ┃
┠────┼────┼────┼──────┼───────┼──────┼────┨
┃ 1987 │ 6900 │ 7213 │ 4.5 │ 45.36 │ 1295.7 │ 8508.7 ┃
┠────┼────┼────┼──────┼───────┼──────┼────┨
┃ 1988 │ 8500 │ 8566 │ 7.47 │ 18.79 │ 1215.5 │ 9781.5 ┃
┠────┼────┼────┼──────┼───────┼──────┼────┨
┃ 1989 │ 10010 │ 10831 │ 10.82 │ 26.4 │ 1966.2 │12797.2 ┃
┠────┼────┼────┼──────┼───────┼──────┼────┨
┃ 1990 │ 11915 │ 12067 │ 1.28 │ 14.1 │ 1896.26 │13963.26┃
┠────┼────┼────┼──────┼───────┼──────┼────┨
┃ 1991 │ 13160 │13223.4 │ 0.48 │ 9.6 │ 213 │13436.4 ┃
┠────┼────┼────┼──────┼───────┼──────┼────┨
┃ 1992 │ 16185 │17303.9 │ 6.9 │ 30.86 │ 707 │18010.9 ┃
┠────┼────┼────┼──────┼───────┼──────┼────┨
┃ 1993 │ 14500 │ 14589 │ 0.61 │ -15.69 │ │ 14589 ┃
┗━━━━┷━━━━┷━━━━┷━━━━━━┷━━━━━━━┷━━━━━━┷━━━━┛
市国税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深化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以纳
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依法治税。国税收
入连年增长,1994~2000年,累计完成收入163564万元。
国税税收表
单位:万元
┏━━━━━┯━━━━━━━━━━━━━━━━━━━━━━━━━━━━┯━━━━━┓
┃ 年份 │ 工商税收 │ 合计 ┃
┃ ├─────┬──────┬──────┬────────┤ ┃
┃ │ 计划 │ 实际 │超计划(%) │ 比上年超(%) │ ┃
┠─────┼─────┼──────┼──────┼────────┼─────┨
┃ 1994 │ 13313 │ 14792 │ 11.1 │ 1.33 │ 14792 ┃
┠─────┼─────┼──────┼──────┼────────┼─────┨
┃ 1995 │ 16610 │ 16758 │ 0.89 │ 13.02 │ 16758 ┃
┠─────┼─────┼──────┼──────┼────────┼─────┨
┃ 1996 │ 17750 │ 18518 │ 4.33 │ 16.09 │ 18518 ┃
┠─────┼─────┼──────┼──────┼────────┼─────┨
┃ 1997 │ 20385 │ 21920 │ 7.53 │ 18.37 │ 21920 ┃
┠─────┼─────┼──────┼──────┼────────┼─────┨
┃ 1998 │ 27166 │ 27168 │ 0.01 │ 23.94 │ 27168 ┃
┠─────┼─────┼──────┼──────┼────────┼─────┨
┃ 1999 │ 30840 │ 31258 │ 1.36 │ 15.05 │ 31258 ┃
┠─────┼─────┼──────┼──────┼────────┼─────┨
┃ 2000 │ 33100 │ 33150 │ 0.15 │ 6.05 │ 33150 ┃
┗━━━━━┷━━━━━┷━━━━━━┷━━━━━━┷━━━━━━━━┷━━━━━┛
征收管理 机构分设以来, 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征管基础建设,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完善岗位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征管水平不断提高。①1996年开
始的农村税收征管改革按照"精简效能、属地管辖、分类管理、集中征收"原则,
科学设置了农村基层征收机构,合理配置了人员。将原有的34个基层征收单位精
简合并为10个分局和1个中心所, 农村分局、所不设内部机构,依据税收征管职
能和主要环节设立岗位,取消税务专管员"管户"制度,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变"
专管户"为"专管事"。 各基层征收机构设立征收服务厅或柜台,在征收服务厅内
设置了管理服务、征收计会等岗位窗口,以集中公开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各种服务,
办理各种涉税事宜。 ②1994~2000年, 国税系统加快了计算机的推广应用,到
2000年,已将税收征管的全过程逐步纳入了计算机管理,市局各科室、稽查局和
基层征收单位都配备了计算机, 统一使用省国税局开发的STMIS软件,形成了局
域网络,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管理、税款的征收与核算、滞纳税款的催报催
缴、发票领用存的管理、有关纳税人的资料纳入计算机管理。③个体私营税收管
理。市国税局针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及时更新观念,确立了新的税收征
管总体思路,并通过充实个体私营税收管理力量,制订了各种措施加以落实,使
个体私营税收连年增加。
税务稽查 1986年1月,市税务局成立稽查队,以加强对全市纳税人的检查。
同年, 市局增设监察科,加强对税务人员违规违纪的查处。1988年4月,市局稽
查队升格为稽查大队, 下设新泰、新汶、翟镇、楼德4个稽查分队。10月,在新
泰、 新汶、东都、楼德4个火车站设立税务检查站,专门负责对通过铁路运输的
商品进行纳税检查。1990年,增设汶南、果都两个稽查分队。是年,市税务局与
市检察院联合成立税务检察室,以加强对重大偷、抗税行为的处理。税务检察室
与行政监察室、审计科共同形成独立于征管之外的内外监控体系。当年,稽查大
队对380户企业进行检查,查补税款370万元。
1996年, 撤销稽查大队,成立稽查分局,内部实行"选案、稽查、审理、执
行"四分离的稽查模式。 同时在各征收分局设立日常稽查岗,形成了稽查分局抓
大案要案、日常稽查防偷堵漏的稽查新格局。1998年10月,撤销稽查分局,成立
市国税稽查局,制定了严格的《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责任追究暂
行办法》、《重大案件审理办法》制度,明确了执法责任、执法标准、执法程序
和责任追究办法。执法行为的规范与执法力度的加大,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偷、逃、
骗税行为。自1994年以来,共查处偷、逃税案件1045起,补税罚款7900万元。
第二节 国税征收
视图
税制 税种 1984年, 全国范围内实行第二次利改税。是年10月,国务院
先后发布了产品税、 增值税、盐税、营业税、资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6个税收
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
为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在税制改革过程中,
还相继开征了一些特别的税和地方税,如1985年开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986年
开征的车船使用税与房产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1985年重新制定《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后,1986年又制定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87年开征个人收
入调节税,1988年开征私营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到1989年,我国共开征37种税。
在新泰已征收的税如下: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
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
宰税、牲畜交易税、国营企业奖金税、印花税、资源税、事业单位奖金税、集体
企业奖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税、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家能源重点
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批准国家税务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
知》,批准了《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决定新税制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实
施。这次工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①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
业分别征收的多种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②把原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中外籍人
员实行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③对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全面实行增值
税,外资企业废除工商统一税,统一实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④对烟、酒、
化妆品、贵重首饰、摩托车、小汽车、汽油、柴油等少数消费品在征收增值税的
基础上再征收消费税;⑤对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税、城乡维
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也进行了相应改革。此外,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
燃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将特别消费费并入起调节作用的消费税,取
消对外资企业、外资人员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税,把屠宰税、筵席税
下放给地方,开征遗产税。改革后的工商税制中的税种由32个减至18个,税制结
构更趋合理。
1994年,国税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
各银行部门、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金融、
保险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中按照3%税率征收的部分,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
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
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
部分。
税款征收 1986年, 共征收税款6153.5万元,其中工商税收4962万元,同
比增长14.6%, 其它收入(包括国营企业所得税、国家能源重点建设基金、教育
附加等) 1191.5万元。1989年,全市税收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实现12797.2
万元。至1993年,税收收入为14589万元。
工商税收及其它收入表
单位:万元
┏━━━━━━━━━━━━━━━━━━━━━━━━━━━━━┯━━━━━━┯━━━━┓
┃ 工商税收 │ │ ┃
┠────┬────┬────┬──────┬───────┤ 其它收入 │ 合计 ┃
┃ 年份 │ 计划 │ 实际 │超计划(%) │比上年超(%) │ │ ┃
┠────┼────┼────┼──────┼───────┼──────┼────┨
┃ 1986 │ 4723 │ 4962 │ 5.1 │ 14.6 │ 1191.5 │ 6153.5 ┃
┠────┼────┼────┼──────┼───────┼──────┼────┨
┃ 1987 │ 6900 │ 7213 │ 4.5 │ 45.36 │ 1295.7 │ 8508.7 ┃
┠────┼────┼────┼──────┼───────┼──────┼────┨
┃ 1988 │ 8500 │ 8566 │ 7.47 │ 18.79 │ 1215.5 │ 9781.5 ┃
┠────┼────┼────┼──────┼───────┼──────┼────┨
┃ 1989 │ 10010 │ 10831 │ 10.82 │ 26.4 │ 1966.2 │12797.2 ┃
┠────┼────┼────┼──────┼───────┼──────┼────┨
┃ 1990 │ 11915 │ 12067 │ 1.28 │ 14.1 │ 1896.26 │13963.26┃
┠────┼────┼────┼──────┼───────┼──────┼────┨
┃ 1991 │ 13160 │13223.4 │ 0.48 │ 9.6 │ 213 │13436.4 ┃
┠────┼────┼────┼──────┼───────┼──────┼────┨
┃ 1992 │ 16185 │17303.9 │ 6.9 │ 30.86 │ 707 │18010.9 ┃
┠────┼────┼────┼──────┼───────┼──────┼────┨
┃ 1993 │ 14500 │ 14589 │ 0.61 │ -15.69 │ │ 14589 ┃
┗━━━━┷━━━━┷━━━━┷━━━━━━┷━━━━━━━┷━━━━━━┷━━━━┛
市国税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深化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以纳
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依法治税。国税收
入连年增长,1994~2000年,累计完成收入163564万元。
国税税收表
单位:万元
┏━━━━━┯━━━━━━━━━━━━━━━━━━━━━━━━━━━━┯━━━━━┓
┃ 年份 │ 工商税收 │ 合计 ┃
┃ ├─────┬──────┬──────┬────────┤ ┃
┃ │ 计划 │ 实际 │超计划(%) │ 比上年超(%) │ ┃
┠─────┼─────┼──────┼──────┼────────┼─────┨
┃ 1994 │ 13313 │ 14792 │ 11.1 │ 1.33 │ 14792 ┃
┠─────┼─────┼──────┼──────┼────────┼─────┨
┃ 1995 │ 16610 │ 16758 │ 0.89 │ 13.02 │ 16758 ┃
┠─────┼─────┼──────┼──────┼────────┼─────┨
┃ 1996 │ 17750 │ 18518 │ 4.33 │ 16.09 │ 18518 ┃
┠─────┼─────┼──────┼──────┼────────┼─────┨
┃ 1997 │ 20385 │ 21920 │ 7.53 │ 18.37 │ 21920 ┃
┠─────┼─────┼──────┼──────┼────────┼─────┨
┃ 1998 │ 27166 │ 27168 │ 0.01 │ 23.94 │ 27168 ┃
┠─────┼─────┼──────┼──────┼────────┼─────┨
┃ 1999 │ 30840 │ 31258 │ 1.36 │ 15.05 │ 31258 ┃
┠─────┼─────┼──────┼──────┼────────┼─────┨
┃ 2000 │ 33100 │ 33150 │ 0.15 │ 6.05 │ 33150 ┃
┗━━━━━┷━━━━━┷━━━━━━┷━━━━━━┷━━━━━━━━┷━━━━━┛
征收管理 机构分设以来, 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征管基础建设,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完善岗位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征管水平不断提高。①1996年开
始的农村税收征管改革按照"精简效能、属地管辖、分类管理、集中征收"原则,
科学设置了农村基层征收机构,合理配置了人员。将原有的34个基层征收单位精
简合并为10个分局和1个中心所, 农村分局、所不设内部机构,依据税收征管职
能和主要环节设立岗位,取消税务专管员"管户"制度,实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变"
专管户"为"专管事"。 各基层征收机构设立征收服务厅或柜台,在征收服务厅内
设置了管理服务、征收计会等岗位窗口,以集中公开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各种服务,
办理各种涉税事宜。 ②1994~2000年, 国税系统加快了计算机的推广应用,到
2000年,已将税收征管的全过程逐步纳入了计算机管理,市局各科室、稽查局和
基层征收单位都配备了计算机, 统一使用省国税局开发的STMIS软件,形成了局
域网络,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管理、税款的征收与核算、滞纳税款的催报催
缴、发票领用存的管理、有关纳税人的资料纳入计算机管理。③个体私营税收管
理。市国税局针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及时更新观念,确立了新的税收征
管总体思路,并通过充实个体私营税收管理力量,制订了各种措施加以落实,使
个体私营税收连年增加。
税务稽查 1986年1月,市税务局成立稽查队,以加强对全市纳税人的检查。
同年, 市局增设监察科,加强对税务人员违规违纪的查处。1988年4月,市局稽
查队升格为稽查大队, 下设新泰、新汶、翟镇、楼德4个稽查分队。10月,在新
泰、 新汶、东都、楼德4个火车站设立税务检查站,专门负责对通过铁路运输的
商品进行纳税检查。1990年,增设汶南、果都两个稽查分队。是年,市税务局与
市检察院联合成立税务检察室,以加强对重大偷、抗税行为的处理。税务检察室
与行政监察室、审计科共同形成独立于征管之外的内外监控体系。当年,稽查大
队对380户企业进行检查,查补税款370万元。
1996年, 撤销稽查大队,成立稽查分局,内部实行"选案、稽查、审理、执
行"四分离的稽查模式。 同时在各征收分局设立日常稽查岗,形成了稽查分局抓
大案要案、日常稽查防偷堵漏的稽查新格局。1998年10月,撤销稽查分局,成立
市国税稽查局,制定了严格的《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责任追究暂
行办法》、《重大案件审理办法》制度,明确了执法责任、执法标准、执法程序
和责任追究办法。执法行为的规范与执法力度的加大,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偷、逃、
骗税行为。自1994年以来,共查处偷、逃税案件1045起,补税罚款7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