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公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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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 全面贯彻"科学养护、 全面养护、常年养护"的原则,积极推进公路
养护体制改革,在养路工作中实行了"五定一包三挂钩"(即定人员、定路段、定
标准、定责任、定奖惩,包养护管理经费,与评先奖优挂钩、与个人报酬挂钩、
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为主要内容的联路计酬责任制,实行了竞争上岗、择优上
岗。1997~2000年,公路养护累计投资7130.8万元,完成老油路改造102.公里,
加固改造危桥13座,公路绿化895.8公里。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达85%以上。
境内好路率达78%,其中干线公路81%,县乡路68%。
养路机械及设备 1986年前, 养路设备只有一些小型半自动机械,远远满
足不了公路工程的需要, 人工劳动强度相对较大。1994年先后投资190余万元购
置了D85推土机、大型压路机、装载机等机械, 这些机械在工程施工中发挥了重
要作用。1996年,争取泰安市公路局投资110万元,又自筹资金150万元,购置了
大型沥青拌合机、路面拌合机、平地机、胶轮压路机等机械,机械自动化水平得
到进一步提高。1998年,先后自筹资金和争取泰安市公路局投资共计430余万元,
购置大型稳定土厂拌设备、混凝土拌合设备、大型自卸车辆、英格索兰压路机等
一批国内比较先进的大型机械设备,使机械施工工艺不断改进。市公路局严格执
行《山东省公路事业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
执行持证上岗制度,120台套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出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机
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999年,实行了微机管理。2000年,机务管理取得了全省
第5名的好成绩。
绿化 坚持"路树标准化、品种优良化、管理现代化,上乔下灌、林廊千里"
的公路绿化方向,积极实施绿色畅通工程,促进了公路绿化工作,使公路绿化向
高标准、 高档次发展。至2000年底,全市干线公路绿化里程达到165.3公里,占
宜林里程的72.8%, 其中高速公路50公里,国道16.5公里,省道98.8公里。随着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路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公路绿化也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一
是把绿化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规划,统一布置,成立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
绿化领导小组,做到严分级、挖大穴、灌足水、砸结实。二是实行科学种植。高
标准,严要求,精心栽植,精心管理,努力做到公路绿化达到绿化、美化、香化,
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每改建一条公路,都精选国槐、法桐、火炬树等优良品种
及风景树木跟上绿化,建成一道道风景线。1998年,蒙馆路40K+000-46K+800
段6.8公里改建, 栽植火炬树1000株。 2000年,205国道改建完工后,栽植法桐
2000株;蒙馆路谷里至楼德段改建,2000余棵法桐移植新枣线新泰至新汶段,90
%以上成活。同年,对该路段和205国道新泰至沈家庄路段进行绿化改造,公路两
侧各一米绿化平台,种植瓜子黄杨和红叶小檗、冬青等,并配套完善了边坡、排
水沟等设施,建成代表新泰形象的窗口路。三是实行承包责任护管体制。公路局
与分站、与沿线乡村、与驻地派出所,共同制定路树护管措施,签定护管承包协
议,定期进行指导检查,从而提高了成活率和保存率。
养路费征收 汽车养路费作为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主要来源, 是国家交通
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要保证。按照应征不漏、足额征收的原则,不断强化措施,加
大征稽力度。国家[1991]交公字714号和鲁政发[1992]110号文及鲁计[1994]
105号文件规定: 1、货运汽车主车190元/月吨;挂车133元/月吨。2、客车每10
座折合1吨, 5座以下折合半吨,6座以上不足10座按1吨计征。3、20马力(含20
马力)以上大拖80元/月吨,20马力以下小拖64元/月吨。4、正三轮54元/月车,
侧三轮摩托车12元/月车,二轮摩托车10元/月车,畜力车7元/月车。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市公路局积极组织了养路费征收。为做好此项工作,局
里于1996年配备微机7台,实现了养路费征收微机化管理,1997年配齐了3台专用
征稽车辆。 年均征收养路费3060万元。同时征稽人员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推行"
文明服务承诺制", 向社会发放了"监督卡"。此外,对漏费车辆,实行电话促交
或上门征收。 对拒不纳费的,则联合法院实施依法清欠,共拍卖偷漏费车辆8辆
(台),增强了征稽部门的法律权威。1998年后,由于受费税改革的影响,养路
费征收额度呈逐年下降趋势。2000年,公路局推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征收任务
量化落实到人,提高了征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年,共完成费收3410万元。

养路费收支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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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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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 977.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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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 │ 1114.47 │ 67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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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1297.16 │ 64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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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 │ 1369.23 │ 74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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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1392.61 │ 3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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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1729.15 │ 374.66 ┃
┠──────┼───────┼───────┨
┃ 1992 │ 1816.99 │ 28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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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2151.43 │ 38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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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2616.19 │ 5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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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3258.41 │ 147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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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 3511.60 │ 5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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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 3768.78 │ 55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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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 │ 3451.45 │ 33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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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 3165.28 │ 47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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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3410.09 │ 245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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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 1993年,公路局单设路政科,组建成立了20人的路政执法队伍。
1996年,配置巡查车辆和办案用照相机及通讯工具等,建立健全了路政事案举报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路政宣传,运用报刊、电视、宣传车辆、永久性标语等
渠道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在全市形成爱路、护路、管路的良好
局面。《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路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坚持
依法行政、依法治路,做到了熟悉法律,文明执法,廉洁奉公,秉公执法。1997
~2000年,共实现路政巡查26.7万公里, 清除各类路障2.63万立方米, 发现并
查处路政事案198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3.24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
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