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营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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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医药公司实行统一经营核算,由公司统一进货,资金统一使用,实
行报账制。销售任务、费用水平、经营利润实行计划管理。自1988年第二季度始,
正式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者采取自愿报名、演讲答辩、评委投票、财委审
批的方式,签定承包责任合同书。上级医药管理局对公司实行承包经营,公司对
下属6个批发部、 4个零售部、1个生产科分别推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之后,每
年采用的是依据承包人的业绩和本单位职工意见,经领导层权衡后进行调聘。同
时,对各主管科室工作人员也实行了聘任制。划小了核算单位,从进货到销售,
从费用到利润,从仓储到安全等方面都落实到各承包单位,公司对下属承包单位
实行资金、销售、费用、利润等计划定额奖罚管理,避免了以包代管的发生。以
计划水平为界,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百分点同奖同罚,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从而
使奖金拉开了档次,促进了企业发展。
1997~2000年,公司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由原来的划小经营单位改制为"
三统一"体制管理,即对各批发零售单位实行"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购进、统
一药品价格"经营, 并在各经营单位内部实行计划到人、工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为规模化、集团化经营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