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5&A=1&rec=230&run=13

经营体制改革 自1983年始,供销社系统开始体制改革。改革的方向是由"
官办"改为民办,恢复供销社的集体性质。1986年,市供销社联合社进行以"三性
建设"(组织上的群众性、 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为主要内容的全
面改革。 广泛吸收社员入股,社员股金比重逐渐增加,年末达117万元,占全社
自有资金67%。选举产生理事会,完善了以社员代表大会为基础的理事会负责制,
恢复了供销社的民办体制。
1986年, 信托贸易公司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7年5月,对龙廷供销社
的"边、小、微、亏"门店,试行租赁经营。同年6月,在刘杜、石莱、寨子3个基
层供销社推行,至年底全市基层供销社基本推行了租赁经营制。1988年,第一轮
承包开始,全系统推行主任(经理)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经济审计制,并
引入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制,把职工利益和企业效益捆在一起。1990年,全部改为
以联销计酬为主的经营承包责任制。 1992年,供销社普遍推行以"经营、价格、
分配、 用工"四放开改革,并开始抽本经营的试点工作。1994年,市联社成立供
销集团总公司, 对所属企业进行调整,兼并个别规模小的基层社,对"边、小、
微、 亏"门店和小型服务业,以发展公有民营为重点,积极实行租赁、承包、拍
卖,重点发展城镇和中心社建设。对青云大厦、兴华商贸总公司等优势企业进行
股份合作制改造,并分流、兼并、重组部分企业。
1997年9~11月, 市供销社以企业改革改组为目的,先后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17个,专业合作社20个。由于改革不彻底,新老企业责权不清,改制工作流于形
式,事实上新成立企业并未正式运营。10月,市联社下属15个企业的职工为保全
向企业交纳的集资等款项,自发组织集体诉讼,对各自企业的资产实施以法保全,
共保全资产总额计5000多万元。
1998年4月, 市联社全面推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存量
资产的流动重组和优化配置。以职工诉讼保全后调解获得的资产为依托,对企业
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青云购物中心、新汶购物中心、农资有限公司、联谊百货
公司等6家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营业务为主线,明晰产权,划细核算,分块激活,
分离、剥离了盐业公司、益康食品有限公司、兴华商贸总公司等10家企业。以强
带弱, 兼并联合企业4家。在企业内部大力推行经营体制改革,重新落实完善了
抽本租赁、承包、买断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在资产结构上,先后对汶南供
销社、翟镇供销社、果都供销社实施抵贷返租,优化了资产结构,减轻了贷款重
负,降低了资产负债率。至2000年,市联社系统整体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路子,企
业体制进一步理顺,企业活力明显增强。
社员股金 供销社发展社员股金是历史上延续下来的一项特殊工作, 始于
1948年新泰第一家供销社"裕民合作社", 当时可以用实物折价入股,每股2~10
元不等,入股社员主要是供销社职工和部分农民。至1986年末,全市共有17个基
层社吸纳股金31万股,入股金额155万元。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
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要求通过发展社员股金,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
共同体,壮大供销社实力。之后,市供销社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发展社员股金的
实施方案》,在全市供销社企业推行。至1998年底,累计吸纳社员股金4462万元。
1999年初接到国办发[1998]26号要求清理规范社员股金的文件,市供销社开始
清理超范围、违规发展或使用的社员股金,采取多种措施清理收回发放或使用的
股金。 至2000年末,共兑付社员股金本金3314万元,红息160万元。尚有18个企
业有社员股金1148万元, 其中农民社员股70万元,城镇居民股440万元,供销社
职工股64万元, 股份合作制股金574万元,实现了社员股金的规范发展和平稳过
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