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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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煤矿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煤炭局在安全工作中,充分体现"
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将煤矿行政一把手作为安全第一责任者。
每年市煤炭局分别与各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安全控制指标、奖罚标
准,将安全生产与单位一把手的政绩挂钩,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在企业内部,
矿与区、区与队、队与班组也都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为确保安全目标的落实,
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高额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同时,制定了事故责任追究
制度, 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根据责任的大小严格追究其责任,形成"风
险共担,责任到底"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促进了安全生产。
驻矿安全督查员制度 市煤炭局从每矿抽调1名业务技术精、责任心强的人
员作为全市煤矿安全督查员,各矿相互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明确安全督查
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督查员参与煤矿的安全管理,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
及年度安全技措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开拓开采计划的制定,对不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或存有事故隐患者,提出整改建议。对不听建议的矿则及时报市煤炭局,
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情况紧急时,
督查员有权要求矿方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责令其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
安全工作例会 市煤炭局每月召开一次由各矿主管矿长和安全矿长参加的
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分析当前的安全形势,剖析事故原因,
制定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措施。在分析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上台亮相,悬
挂事故地点示意图,剖析事故的经过和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制定今后的工作
措施。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特别是部分老煤矿井下摊子大、
战线长、环节多。对此,市内在各矿一是推行矿长跟班作业制,跟班检查,现场
指挥。让安监、生产、调度等生产科室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到现场办公,保证了
井下班班有领导,以便及时掌握井下安全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根
据事故易发时间,执行了严格一班、加强二班、重点三班的有效措施,及时消除
各类事故隐患。在人员上下井管理上,严格执行制度,消除烟火带入井下及炸药、
雷管带出矿外等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井挂牌、上井取牌制度,做到
人牌相符,由调度室统一把关,对违纪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名字上墙亮相。三是
继续推行"安全质量评估法"。 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较为全面的"
安全质量评估法"。 在进行安全评估时,安全督查员根据自己的工作地点,带着
安全评估表, 按评估项目及要求,每班评估两次,按评估数值将工作面划定为4
个等级,即:安全,较安全,危险,很危险。同时根据不同的安全度分别采取注
意防范、 及时整改、立即整改、停产整改4种措施,矿及有关单位根据评估的安
全等级,及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达到超前预测、预防、预控
的目的,使一切检查活动始终贯穿在生产的全过程,实现了动态下的安全监控。
通过推行这一举措,加强了对评估工作管理的检查,增强了安全督查员的工作责
任心。四是运行好安全信息系统工程。每个下井管理人员,都要带着任务下井,
带着任务上井,认真填写各自的汇报卡,把各种安全信息进行汇总筛选、归类,
对重点隐患下发整改指令卡,对隐患整改实行反馈卡,每天一综合,保证了信息
工程的有效运行,使隐患得以迅速消除。
技术装备改造 改进技术生产装备水平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 摆正安全
与投入的关系,坚持加大安全投入。1995年以来,韩庄、高佐、王家寨、小港、
建新、汶河、双高、莲花山、汶南等矿先后共装备15个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提
高了顶板支柱能力、资源回收率和直接工效。此外,市煤炭局坚持依靠科技保安
全、促安全,推广应用多种安全检测仪器。使各矿有计划地装备了瓦斯警报警电
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报警矿灯、光电煤尘测定仪、自救器等8000多台件,进
一步完善了安全监测手段。在各矿推广应用了倾斜井巷语言声光信号装置、井下
电缆阻燃冷补、电机节能补偿和市局研究开发的KJW20/127D型光电超速挡车器等
技术和设备。建新矿研究开发了智能化提升信号装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莲花
山、王家寨等矿推广应用了风机变频调速装置。还有部分矿推广应用了水电解氢
氧焊割机,为矿井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创造了有利条件。计算机技术工业电视控
制、安全系统工程、安全质量评估等管理成果得到广泛应用。2000年,以乡镇煤
矿停产整顿为契机,对全市各煤矿的供电、提运、通风、排水、通讯等系统进行
了全面改造, 特别是把安全基础设施放在突出位置,更换和铺设高低压电缆6.6
万余米,维修巷道3.1万余米,更换绞车、水泵70余套,通风设备更换主扇风机7
台,敷设通风防尘管路10万余米, 更换风门120余道, 新增高低压柜、 综保及
采掘移动设备60余件,购置自救器3360台,甲烷传感器87套,全市煤矿累计投资
7000余万元,用于安全设施的建设,煤矿整体装备水平上了一个大的台阶,提高
了安全生产系数。
通风防尘 通风方式和通风方法 1986年以来,境内地方煤矿根据矿井不
同设计,多采用中央并列式和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个别矿井采用对角式或混合
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均采用机械式通风,消灭了自然通风。机械式通风主要通
风机的工作方式,多采用抽出式,个别矿井采用压入式或混合式。采区系统通风
采用轨道上山进风、运输上(下)山回风的方式,矿井风流从主要进风巷进入采
区,流经有关巷道、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它用风巷道后,排至矿井主要回风巷。
采煤工作面通风由工作面进风巷进风,回风巷回风。掘进通风采用矿井总(全)
风压通风及局部通风机通风。
"一通三防"管理 境内地方煤矿均属于低瓦斯矿井。 但是,29处地方矿井
中22处矿井所开采的第十三、十五层煤层,则是高爆炸指数的煤层,通风,防瓦
斯、 防煤尘、防火"一通三防"工作任务相当艰巨。1986年以来,各级都设立了"
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配备了专职人员,实行了总工程师负总责制。市煤炭局和
市属小港、高佐、王家寨三矿的管理人员,都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煤矿瓦斯检查
员均经过三级培训。市煤炭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通三防"专项大检查,煤矿每
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一次瓦斯鉴定工作,并按规定定期进行风机性能测定、通
风系统阻力测定和粉尘测定。2000年,地方煤矿实现了双风机通风、双回路供电,
"一通三防"能力显著提高。
通风防尘措施 1986年以来, 随着煤炭科技进步步伐的加快,境内地方煤
矿通风防尘措施逐渐改进和加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设施不断完善,通防人身
伤亡事故明显下降,井下作业环境明显改善。2000年,矿井采掘工作面安装了瓦
斯超限自动断电仪和光电煤尘测定仪;安设了远程射流喷雾装置,放炮后实行射
流喷雾降尘;一线作业人员配备了过滤式自救器;井下流动工作人员和管理干部
配备了便携式瓦斯报警器或报警矿灯。按照通风防尘技术要求,井下防尘管路、
水幕、隔爆棚、风门、风桥等设备齐全完备,通风防尘业已实现了科学化、标准
化。
省属煤矿管理措施 安全法规制定 1986~2000年,为加强矿山安全管理,
新汶矿业集团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通风、
防止瓦斯粉尘、井下防火管理规定》、《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新汶矿务局
矿(处)、厂、队、公司安全承包奖惩办法》、《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
规定》、《关于建设高标准综合防尘局的决定》、《关于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
的决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关于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规定》
等。通过这些法规的制定,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每月
一次的局、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以及安全目标承包和风险抵押、安全质量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
安全风险抵押 1992年制定了 《巩固发展"两化"建设成果季度安全竞赛奖
惩办法》,实行了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制定了《关于井下班组长转变观念、转变
职能,工资分配与安全质量挂钩的决定》,强化班组长安全责任,实施既定当年
安全工程。1993年,修订完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推行井下区队安全
质量结构工资,开展了"三无"(无轻伤、无三级以上工伤人员、无严重"三违")
班组竞赛,对"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人员实行新的程序
帮教法。
矿长负责制 1994年, 将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处理纳入安全管理,列入
各级领导责任制,实行了矿长负总责、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制,每月一排查一通报。
突出抓了对重大事故的防范,制定了"一通三防"三条原则,实行了通防质量一票
否决,开展了标准化采区、大巷的达标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定从1998年开始, 对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矿长、书记诫免;对已达到或超
过矿业集团下达全年死亡指标,再发生死亡事故的分管矿长免职;地面单位发生
1人死亡事故,分管领导免职,主要领导诫免。
通防安全管理年活动 1999年, 开展了"通防安全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完
善了通防管理制度,强化放炮和瓦斯煤尘管理,强化动态达标机制,建立了一级
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考核的目标责任保证体系。强化了重奖重罚奖励机制,
对"三违"人员改变原有的程序帮教方式,实行"双亮"(在井口亮相、厨窗亮相)、
"双录"(电视台录相、录音)、"双签字"(安监处长、工会主席签字把关,是党
员的纪委书记签字)、"一下岗"。
安监员驻派制 2000年, 集团公司生产各处科室由原来对矿井的安全检查
为主,改为重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为主。改革安全监督监察办法,推行
安监员驻派制。由原来的盯面包片、跑线的"人盯人"监察方法,向重点监督检查
和巡回监察的方法转变。推行安全责任职级管理,采取了"强制培训、分级管理、
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措施。

新泰市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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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事故性质和死亡人数 ┃
┃年份│ 产煤 │ 死亡率 ├───┬──┬───┬──┬───┬───┬───┨
┃ │(万吨)│(个/百万吨) │ 提升 │机电│ 顶板 │一通│ 放炮 │ 水害 │ 合计 ┃
┃ │ │ │ 运输 │ │ │三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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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127.8 │ 7.0 │ 4 │ │ 5 │ │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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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130.1 │ 4.6 │ 2 │ │ 3 │ │ 1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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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 142.1 │ 4.9 │ 3 │ 2 │ 2 │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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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150.8 │ 7.9 │ 2 │ │ 6 │ 3 │ 1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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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147.1 │ 9.5 │ 4 │ 1 │ 5 │ 3 │ 1 │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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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154 │ 7.1 │ 2 │ │ 8 │ │ 1 │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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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165.3 │ 5.4 │ 1 │ │ 2 │ 5 │ 1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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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170.7 │ 7.0 │ 4 │ │ 5 │ 1 │ 1 │ 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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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162.7 │ 4.3 │ 2 │ 1 │ 4 │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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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176.4 │ 8.5 │ 2 │ 3 │ 9 │ 1 │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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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179.1 │ 5.6 │ │ │ 7 │ 1 │ │ 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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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222.3 │ 3.6 │ 3 │ 1 │ 4 │ │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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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230.2 │ 1.7 │ 2 │ │ 2 │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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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256.3 │ 4.6 │ 5 │ 1 │ 3 │ 2 │ 1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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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209 │ 4.8 │ 2 │ │ 7 │ │ 1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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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新汶矿业集团矿山救护大队 1956年11月在禹村矿建立,设3个小队。
1979年5月,成立新汶矿务局矿山救护大队。1985年1月,救护队体制改革。1986
年,职工118人,下设行政办公室、政工科、工会、团总支、直属中队6个小队。
同年大队配备了国内先进通讯设备100W电台1部。2000年,矿山救护大队职工136
人,下设党政办公室、战训科、经营管理科、后勤科、救护一中队、救护二中队、
消防中队。业务职能为抢救煤矿井下灾害事故和矿区地面灭火任务,负责莱芜、
泰安、新泰市、宁阳县辖区内的地方煤矿安全技术有偿服务任务。大队、中队配
备有惰气发生器,高、中倍数灭火机,石膏喷注机及先进检测仪器等,救护车辆
18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