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政策法规 资料库:新泰市地情库 章节:新泰市志(1986-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5/section/1/article/20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5/section/1/article/20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2年5月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新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试
行)》,对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规划建设、土地使用、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等作
出了明确规定。是年12月12日,市委批转开发区《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的报告》,
对吸引首批进区项目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1994年4月14日, 市委、 市政府作出
《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开发区的职责、权限、管理范围
和优惠政策。 7月6日, 市政府印发开发区建设开发实施办法,进一步对开发区
的政策规定作了补充。 1998年12月7日,市个体私营经济园区成立,市政府印发
《新泰市个体私营经济园区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范围和优惠政策。为了加强区
内管理,开发区先后在财务管理、综合改革、高创中心管理、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创办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人才培训等方面均完善了规定、出台了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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