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筑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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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 1986年以来, 市内建筑队伍全部实行资质动态管理,达到标准
的,该升的升,达不到各项指标要求的,该降的降,该注销的注销。施工管理工
作坚持以抓好行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外出施工、文明施工、
多种经营、科技进步、安全生产和提高工程质量为重点,从施工企业资质到项目
经理培训,从施工许可证发放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从劳保费的收交到工程招标
投标管理,从建筑工程质量到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层层把关,强化管理。
市建委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每年组织两次工程质
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建筑产品施行准用证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确
保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深入推行项目管理,全面实行项目
经理负责制,对全市建筑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制度。为了建立起竞争有序
的建筑市场,1997年建立了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在交易中心公
开交易,建设单位持中标通知书、各项手续齐全后方能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
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治施工现场脏、乱、差、野的问
题。市建委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周活动,增强企业的"创建"意识,让施
工企业积极主动地创建市级、省级文明卫生工地。制定奖惩措施,对创建文明卫
生工地活动搞得好的企业法人给予现金奖励,对施工企业招投标中者给予加分奖
励。1986年以来,全市建筑业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创出省、泰安文明卫生工地
近百项。
规范整顿建筑市场 市建委组织各级建筑工程管理人员, 以《建筑法》为
准绳,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
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纠正和查处严重扰乱建设市场秩序、降低工程质量的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了回避招标和假招标、不能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违法分包、
无证生产和越级承包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
规范和完善了有形建筑市场。全市的建筑市场秩序稳定,基本上根治了私招滥雇
的现象。
招标 投标 1996年9月,市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实行招标
投标的通知》 ,要求:凡在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
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必须实行招标投标。1997年3月,市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 同时,市建委转发了"泰安市建委关于《泰安
市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管理暂行办法》等7项暂行办法的通知",使招标投
标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1998年4月1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当月,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筑市场交易活动
的几项规定》,保证了建设工程交易的健康发展。是年,经初步审查,确定市评
标专家人员35人。2000年8月,省建委审查批复市评标专家人员44人。
1996~2000年,市招标投标发包工程376项,总面积81万平方米,总投资4.8
亿元,其中公开招标9项,应公开招标招标率100%,邀请招标265项,应招标招标
率100%,直接发包102项,招投标工程占所有工程项目的73%。实行招投标的重要
工程有:市人民医院门诊楼、电视塔装饰工程、邮政大厦、师范教学楼等。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 1986~1996年, 市内实行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
办理施工任务通知书制度。 1997年1月, 依据《建筑法》 的有关规定,印制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000年1月始,使用山
东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经审批准许施工的单位凭施工
许可证施工。1997~2000年,共发放施工许可证60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