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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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林政策 1986年以来, 全市各级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
法规,按照"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依法治林,依法兴林。市政府因地制宜制定了植树造林的长远规划,大力开展了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林专户上山下滩或到路旁定居,鼓励农民或城镇居民在
房前屋后或集体指定的地方植树造林。在稳定山权、林权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的基础上,自1994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荒山、荒滩、荒路、荒岭、荒地的
使用权拍卖,林地"延包",退耕还林,无息贷款扶持等工作,鼓励群众自发造林。
通过拍卖、规模承包、返租倒包、租赁等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业产权,放活生
产经营权,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建
立健全了市、乡、村三级护林组织网络,配备了林政、林业公安、检疫员,全面
加强了确权发证、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林木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等各个环节
的林政管理工作。
检疫 1986年, 境内首次开展了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普查,摸清了检疫对象
的种类、分布及发生发展规律。本次调查共查出检疫对象15种,其中,国家级检
疫对象有:白杨透翅蛾、紫穗槐豆象、柳砺盾蚧、泡桐丛枝病、枣疯病和板栗疫
病等6种; 省级检疫对象有:青杨枝天牛、刺槐种子小蜂、刺槐谷蛾、柳瘿蚊、
柳小吉丁虫、 栗瘤蜂、 杨树根癌病、 杨大斑溃疡病、楸树根结线虫病等9种。
1999年进行第二次检疫对象普查, 共查出重新修订的国家级检疫对象4种(锈色
粒肩天牛、 双条杉天牛、板栗疫病、冠瘿病);省级检疫对象9种(柳瘿蚊、柳
小吉丁虫、松墨天牛、紫薇绒蚧、吹绵蚧、杨大斑溃疡病、泡桐烂皮病、刺槐烂
皮病、根结线虫病)。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检疫工作,全市专兼职检疫员人数达
36人,每年平均检疫苗木720万株、种子果品1200吨、木材4万立方米。
病虫测报 1991年,全市成立3个测报站、7个测报点,配备专职测报员6人、
兼职测报员34人。对赤松毛虫、大袋蛾、杨蛀干害虫、栗瘤蜂、柏毒蛾等主要森
林病虫害进行预测预报。每年发布病虫情预报10期以上。
病虫防治 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 境内病虫害防治进入多极化时期。在
营林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为主导、人工物理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思想指导下,各
种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方法措施付诸应用。1985~1993年大袋蛾发生,每年发
生约4万亩, 全市各地广泛采用菊酯类药物进行喷雾防治,园林部门组织喷药车
对街道绿化树木进行喷雾防治; 岳家庄乡组织利用泰山-18型弥雾喷粉机进行喷
雾防治;市森保站试验成功了树干打针治虫新办法,并进行了推广,该方法经济
简便高效,不杀伤天敌,不污染环境,劳动强度低,非常适合街道四旁树使用;
团市委、 教委、 林业局联合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人工摘除虫袋活动,一年摘茧
5000余公斤,有效地压低了虫口。国营林场将喷烟机应用在防治松毛虫工作中,
喷烟防治松毛虫效果达到90%以上; 土门林场首次将工程治理引入松毛虫防治,
应用BT、青虫菌、灭幼脲等生物、仿生制剂控制毛虫灾害。西张庄乡利用毒签、
毒丸防治白杨透翅蛾、 桑天牛非常成功,杀虫效果达到98%。岙阴乡、旧关乡对
柿毛虫进行毒笔、毒绳防治。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表
单位: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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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发生面积 │ 其中严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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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 13.4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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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 │ 14.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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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15.5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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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 │ 17.1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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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14.8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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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12.2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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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11.5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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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11.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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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9.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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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13.3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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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 13.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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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 12.6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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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 │ 9.7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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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 8.4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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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7.2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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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防火 1986年以来,全市森林防火严格执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
每年进入防火期,市、乡两级都成立由主要领导任指挥,武装部、公安、林业等
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的扑火突击队;
层层签定护林防火责任状,严格奖惩;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等形式,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护林防火意识;对重点林区强化火源管理,各入山口设
立护林防火检查站;加大投入,搞好防火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