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农业执法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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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 八十年代的农业执法工作比较薄弱。 进入九十年代中期,随着
市场农业的发展,执法力度得到加强。1996年以来,加强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
学习, 结合"3·15"和法律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出动宣传车、印
发宣传材料等方式,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农业厅、泰安市农业局《关于进一
步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市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与公安、工商、
技术监督等部门搞好联合, 每年都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执法监督检查、打假扶优
护农"活动, 对全市的农资市场特别是种子、农药、化肥进行检查,查处非法、
劣质农用生产资料,净化农资市场,保护农民利益。
农业服务 八十年代末期, 主要是围绕产中搞好服务,搞好物资供应和技
术指导;到了九十年代初,注重做好产前服务,搞好信息引导,防止增产不增收;
九十年代末,在搞好产前、产中服务的同时,逐步向产后服务延伸,主要是扶持
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大型农产品产地专业批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拉
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以增加农民收入。
市农技部门围绕着春季、三夏、三秋等重要生产环节抓现场,研究制定技术
指导意见。种子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搞好良种的调运供应,确保全市良种需求。
农业局成立了农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利用网络了解全国各地的农产品市场价格、
供求状况及发展趋势,为产前搞好指导提供依据。乡镇政府根据各自情况,建成
了不同档次、不同规模、不同规格的农产品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制定措施扶持
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经纪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