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质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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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完成了全市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摸底调查,明确了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工
作的3大任务: 治理固体废弃物,即煤矸石的长期堆放对地下水和大气环境的污
染而形成的公害;治理煤矿废水排放造成的农田、地表水污染和河道淤积;治理
地下水因开采造成地面塌陷。
1998年,市政府批准市地质矿产局《关于加强城区和交通沿线地质、地貌景
观保护工作的报告》,境内城市规划区,铁路、主要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以及
徂徕山、莲花山、青云山、峙山、金斗山、太平山地质、地貌景观纳入近期地质
环境保护规划,划定为保护区,在可视范围内,依法取缔86处矿山企业,并对青
云山地质、地貌景观进行了修复、美化、绿化。
1999年,市地质矿产局下发《关于加强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抓了固
体废料的综合利用、 废水达标排放、 治理地面塌陷等工作,年煤矸石利用量约
150万吨, 废水排放达到了V级排放,地面塌陷面积治理约18.13平方公里,在全
省率先划定了协庄煤田保护区,有效制止了乱采、乱挖现象的发生,并扶持建立
起了市有机生态无土栽培科技示范园及回填造田150亩,蔬菜大棚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