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概况 境内矿产资源十分丰富, 已发现的矿种有36种,开发利用的有
煤、金、铝土、耐火粘土、石英、钾长石、硫铁、蛭石、水泥灰岩、花岗石、陶
瓷粘土、建筑石材、河砂、砖瓦粘土、矿泉水15种。其中煤的储量列全省第6位,
是全国60个重点产煤县(市)之一。
采矿登记管理 自1989年始, 实行采矿登记制度,对村办集体和个体开采
砂、石、砖瓦粘土和其它零星非金属矿产的开采申请进行审批发证。1992年,市
内持证开采的各类矿山企业有296家,1996年达到338家。九十年代中期,对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把发展先进的生产力与淘汰落后的生产
力相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与矿山规模改扩相结合,使"小而乱"、"零而散"的矿山
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2000年,市内有具一定规模的各类矿山企业95
家,其中煤矿39家,金矿2家,矿泉水厂2家,其它非金属矿山52家。
开采管理 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提高资源利用率,防止采富弃贫等
浪费资源现象的发生,实行储量块段管理制度,规范开采行为;注重制定考核矿
山企业的"三率"(采矿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提高资源利用
水平;严格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实行矿山储量审核、审报制度,健全了矿产储量
动态管理台帐,对年度采出量、损失量、变化量较大的矿山企业,深入实地查明
原因,加强资源监督管理。1991~2000年,全市生产矿山、矿井回采率平均提高
了19%, 采区回采率提高了23%,贫化率降低了1.5%,选矿回收率提高了15%,减
少资源浪费3000万吨。
勘查登记管理 1998年争取矿费项目资金50万元, 委托省地质五院完成了
市内龙廷地区地质普查,并提交D级储量银矿5.23吨、铜矿19.23吨。2000年争取
项目资金40万元,委托省地质五院在岳家庄地区进行了金矿普查,预计2002年提
交报告。
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在市内进行地质普查、勘
探工作的省一院、二院、四院、五院、武警十支队、省地质环境总站等地勘单位
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其合法探矿权,及时了解探矿进度及取得的地质成果,逐一
进行了归类、建档,形成资料体系。
运销管理 市内对矿产品运销实行"准运证"制度。 1990年市矿管局、税务
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启用煤炭销售专用发票、矿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的通知》,要
求各经营矿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凭采矿许可证或矿产品经营许可证,由矿管
部门注册登记,领取由税务部门印制的矿产品销售发票,矿产品销售、调运时必
须办理"准运证"手续。1997年,矿产品销售发票划归市国税局管理。1998年,依
据《山东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制定实施《新泰市矿产销售、运输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矿业开发、经营秩序。
第一节 资源开发
资源概况 境内矿产资源十分丰富, 已发现的矿种有36种,开发利用的有
煤、金、铝土、耐火粘土、石英、钾长石、硫铁、蛭石、水泥灰岩、花岗石、陶
瓷粘土、建筑石材、河砂、砖瓦粘土、矿泉水15种。其中煤的储量列全省第6位,
是全国60个重点产煤县(市)之一。
采矿登记管理 自1989年始, 实行采矿登记制度,对村办集体和个体开采
砂、石、砖瓦粘土和其它零星非金属矿产的开采申请进行审批发证。1992年,市
内持证开采的各类矿山企业有296家,1996年达到338家。九十年代中期,对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把发展先进的生产力与淘汰落后的生产
力相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与矿山规模改扩相结合,使"小而乱"、"零而散"的矿山
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2000年,市内有具一定规模的各类矿山企业95
家,其中煤矿39家,金矿2家,矿泉水厂2家,其它非金属矿山52家。
开采管理 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提高资源利用率,防止采富弃贫等
浪费资源现象的发生,实行储量块段管理制度,规范开采行为;注重制定考核矿
山企业的"三率"(采矿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提高资源利用
水平;严格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实行矿山储量审核、审报制度,健全了矿产储量
动态管理台帐,对年度采出量、损失量、变化量较大的矿山企业,深入实地查明
原因,加强资源监督管理。1991~2000年,全市生产矿山、矿井回采率平均提高
了19%, 采区回采率提高了23%,贫化率降低了1.5%,选矿回收率提高了15%,减
少资源浪费3000万吨。
勘查登记管理 1998年争取矿费项目资金50万元, 委托省地质五院完成了
市内龙廷地区地质普查,并提交D级储量银矿5.23吨、铜矿19.23吨。2000年争取
项目资金40万元,委托省地质五院在岳家庄地区进行了金矿普查,预计2002年提
交报告。
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在市内进行地质普查、勘
探工作的省一院、二院、四院、五院、武警十支队、省地质环境总站等地勘单位
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其合法探矿权,及时了解探矿进度及取得的地质成果,逐一
进行了归类、建档,形成资料体系。
运销管理 市内对矿产品运销实行"准运证"制度。 1990年市矿管局、税务
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启用煤炭销售专用发票、矿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的通知》,要
求各经营矿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凭采矿许可证或矿产品经营许可证,由矿管
部门注册登记,领取由税务部门印制的矿产品销售发票,矿产品销售、调运时必
须办理"准运证"手续。1997年,矿产品销售发票划归市国税局管理。1998年,依
据《山东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制定实施《新泰市矿产销售、运输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矿业开发、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