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内部审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5&A=1&rec=110&run=13

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内部自身的一个监督管理、约束机制,自1985年在全省推
行以来,审计机关相应地建立健全了内审工作管理体系,在先后健全计划管理、
质量控制、检查评比、人员培训、统计报表分析以及工作考核等项制度的基础上,
于1996年在全市又重点推行了市经委对"市直工交审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度"的
做法,即企业内审机构和人员,在受企业法人代表领导的同时受主管部门统一领
导和管理,人员任免,由企业提报推荐,经主管局、审计部门审定后,再由干部
管理部门批准。这一制度推行运作后,避免了企业领导在其机构设置和人员选配
上的随意性,使内审机构和人员得到了稳定,从而使内审机构充分发挥熟悉本系
统、本单位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的优势,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积
极开展"促管理、增效益",较好地完成自身承担的承包经营审计任务和监督管理
与参谋助手作用。至2000年,建立专职内审机构达89个,配备专职内审人员98名。
累计完成审计单位(项目)8956个,纠正各类违纪违规金额6580万元,促进增收
节支4579万元,避免损失1346万元,使内审职能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