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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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建立健全普法、学法、用法制度,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处
罚案件核审、听证、复议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罚
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
制,法制工作一票否决制。
组织开展"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宣传。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分别
制定了普法实施方案,确定了普法对象、内容和方法步骤,将普法的重点放在工
商企业的厂长经理、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劳动者和广大消费者身上,学习的内容
以《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
《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
条例》 等工商法律法规为主。普法的方式主要是集中培训,"3·15"普法宣传,
节日街头宣传、咨询,知识竞赛,开办工商法规宣传栏等。1986年以来,市工商
局共举办社会普法培训班400余期,培训各类普法对象2万余人次。1992年,《经
济合同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市工商局举办了"汶工杯"征文比赛,收到征文
74篇。1998年,举办了12期较大规模的工商法规培训,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管
理人员1200人,从受训企业中确定了54家较大规模的企业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联
系点企业,确定了76名法制联络员,加强了工商部门与企业的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