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经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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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行政管理检查所自1988年成立以来,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和办
案规章制度, 至2000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案件2501件,罚没款418
万元,查处违法经营额7184万元,为国家和个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其中万元以上罚款案件118起, 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案件14起。先后查获掺假煤炭
20万吨, 化肥(包括违反专营规定化肥)1.5万吨,农药180吨,种子150吨,食
盐1400吨,粮食210吨,石油5000吨,各类卷烟10000条,各类白酒30万瓶,假劣
食品18.5吨, 走私轿车28辆,走私摩托车40辆,拼装进口废旧摩托车120辆,各
类走私录像、照相、微软通信器材35台套,各种劣质低压电器10万余件,各类服
装鞋帽、 商标包装装潢、 学生教课书刊等一大宗。打掉各类制假销假商品窝点
230余个,查处各类无照经营业户千余家。
经济检查的主要措施:一是开展了对元旦、春节等节日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
对节日市场中的食品、饮料、日常生活用品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了节日安全。
二是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通过开展打假保名优、打假保农业等活
动, 共查处各种假冒伪劣商品160个种类,价值3400万元。三是查处垄断行业不
正当竞争行为。从1998年开始,市工商局加大了对供水、供电、邮政、电信等垄
断性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