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黄河滩区村庄搬迁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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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滩区村庄搬迁筑台涉及4个乡镇,64个行政村,1.54万户、6.4万人。
根据省鲁建村字[1998]20号文件,确定东平县搬迁村庄12个、780户,筑台村庄48个、14598户,实际完成搬迁村庄18个、1707户,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多搬迁6个村庄、927户、3598人。省政府共拨付专项资金2858万元,市政府共拨专项资金400万元。县、乡、村以及滩区群众配套投入3500万元。
滩区村庄搬迁,共调整用地598亩。搬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把危险性较大,离黄河主河道较近的南刘村、北刘村、徐把什、大洪口、郭楼、王庄、范庄7个村庄的1049户、4110人全部搬迁到安全地带,北枣园、焦村、斑鸠店、李庄、耿山口、马山头等11个村658户、2864人搬迁到46米高程以上。
滩区村庄筑台,46个筑台村庄1.37万户,完成土方426.9万立方米,砌垒石护坡53.7万平方米,护坡长度7.85万米,建设丁庄排灌站1座,小学4处。
1998年秋,县成立搬迁筑台指挥部,县长宋鲁任指挥,实行县六大班子领导包乡镇责任制,乡镇做滩区群众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施工期间,每天出工近2万人,大小机械3000多台(套),如期完成搬迁筑台任务。1999年1月12日至14日,泰安市政府,对东平县滩区村庄搬迁和筑台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认为搬迁和筑台均达到了设计标准,符合上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