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移风易俗 改造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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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编印《关于反对封建迷信,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的宣传提纲》,建立了农村红、白理事会,革除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1989年1月,《禁止婚丧事大操大办的意见》公布实施,编发了《移风易俗资料选编》。1996年冬至1997年清明节期间,开展了推行火化、清理土葬和平坟还耕为重点的移风易俗行动,共平整坟头1.35万个,还耕地16公顷。1999年,进一步在全县推广了《东平县移风易俗管理办法》,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宗教管理工作的意见》。到2003年,村村建立了红、白理事会和农村道德评议会,在县城内建立起14个社区居委会。创文明村镇、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小区良好风气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