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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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训练基地
1984年县设立民兵训练基地,位于东平镇虹桥村,占地1.46公顷,建房103间,2200平方米,属地方副科级单位,配基地主任、教导员各1 人,民兵教练员 6人。
二、军事训练
根据上级军事机关下达的训练任务,由县人武部负责在县民兵训练基地训练。1998年根据参联字第2号文,民兵工作调整改革后,训练的重点主要组织专业技术兵、步兵、对口专业技术兵和应急分队训练。根据泰安军分区《关于在全区开展“以富促训、以训促富”活动的通知》,从2000年开始在民兵军事训练中增加部分民用技术培训内容。军事训练每年统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