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148”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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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148”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1999年4月,为股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东平县司法局,定编3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01年2月始,与县信访局联动,参与县领导每月10号的公开接访活动。自2002年12月,与东平平湖法律服务所联动,把“148”上门服务进一步扩展到代理诉讼领域。2003年5月,在全县600多个交通通讯不便的村设立“148”法律服务信箱。2003年3月,开通流动“148”专车,在部分乡镇自然村和企事业单位设立“148”法律服务联动办公室。
2003年3月,东平县“148”法律服务中心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10月,被市妇联、市综治办授予“泰安市优秀妇女维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