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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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法律函授山东东平辅导分站创办于1986年9月。1993年法律函授招生(学员10人),后逐步发展“本科、专科、中专,电大、业大、函大”,1998年在校生466人。1998年司法部拨付办学经费5万元,并给予高度评价。1996年,被省司法厅评为法学教育先进集体。
1996年,东平县司法局法律人才培训中心成立,先后与中国政法大学、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学院建立常年联合办学业务,联合举办法律中专、专科、本科业余班,累计各专业毕业426人,其中成人毕业生168人,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获取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46人。根据“四五”普法的要求,1999年开设了全县党、政干部法律本科班,毕业361人。至2003年,先后培养法律人才计2684人,考取律师资格38人,国家司法资格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