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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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4月,原“东平县交通监理站”归属县公安局,更名为“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配员10人,全县城乡404.1公里道路交通由公安部门实行统一管理。成立“东平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991年初,交警队改名为“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单位,配大队长1人,教导员1人,下设车管所,秘书科、宣传科、财务科、交管科、事故科、培训科、牌证科、监考科8个科室,1个直属中队,负责县城交通管理。1994年3月,又成立了第一、二、三中队,负责管辖各乡镇交通安全工作,共有民警117人。
2001年6月,交警大队与巡警大队合并,组成“东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增设治安科和第四中队,在岗民警95人,集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巡逻为一体,处理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治安案件,打击车匪、路霸,先期受理道路上的刑事案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县城110接处警工作。该大队获县级以上表彰30余次,连续三年被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授予“创人民满意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交通秩序管理
县内有105、220两条国道,250、255、331三条省道及县乡道路,在105国道与072(现为250)省道交叉处大羊乡、072省道与331省道交叉处的州城镇,105国道与331省道交叉处的彭集镇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站3个,由交通管理科负责检查站的正常工作。1992年初,撤销3个交通安全检查站,分别在城区、105国道、072省道、220国道设立直属一、二、三中队,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2001年6月,交巡合一后,设立治安科,专门处理发生在道路上各类治安案件和长期受理刑事案件及公民报警、求助。四中队负责县城内的110接、处警工作。由原来的单一交通管理变为交通、治安并管。平均每年纠正交通违章10万起,处罚1.65万余人次,重点解决无牌、无证、脱检、漏审、人车混行、乱停乱放和闯红灯越线,超载行驶、道路障碍等问题。治安科和四中队成立以来,受理各类治安案件2367起,治安拘留789人。

1986?2003年东平县交通事故情况表

年 度
起 数
死亡(人)
伤残(人)
经济损失(元)

1986
45
24
17
76810

1987
36
15
25
51900

1988
37
18
23
30150

1989
27
16
17
2300

1990
207
17
146
809930

1991
261
36
192
229550

1992
271
32
195
171200

1993
245
22
173
109000

1994
280
34
233
113500

年 度
起 数
死亡(人)
伤残(人)
经济损失(元)

1995
312
48
275
459000

1996
399
61
342
248000

1997
471
59
348
756700

1998
505
72
340
980931

1999
556
86
356
998500

2000
732
74
403
1353980

2001
717
91
720
1438100

2002
588
84
373
1083000

2003
576
80
295
801000

二、车辆、驾驶员管理
1987年以来,境内机动车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2003年底达到52825辆。驾驶员以8%的速度递增,驾驶员42924人。车管民警在机动车及驾驶员挂牌、办证、年审等业务中,实行“一条龙”服务,坚持限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1999年车管所把50座大客车改为“大蓬车”,安装了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每月6次深入乡镇,为民服务。
2001年,投资200余万元,建立了一站式车管综合服务楼,办公全部实行微机化。2002年,投资40余万元购置流动检测线一条,定期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制止了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车管服务大厅共设有9个服务窗口,集挂牌、办证、检审、收费、投诉、咨询为一体,使便民措施公开,收费项目公开。
三、交通事故处理
1986年以来,东平县共发生交通事故6265起,死亡869人,经济损失9713551元。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坚持事故处理公开制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开,事故处理标准公开。公开调解,事故处理工作透明,让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事故知情的状态下了结,并设立“公开听证室”。把由原来的勘察现场、认定责任和调解由一个组民警变为由三个组民警来完成,使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如出现假案、错案,对当事民警、领导给予相应处分。1999年,交通事故报警与“110”报警服务台合并,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形成了快速出警、施救处理机制。城区5分钟到达现场,乡镇以每公里1分钟以内的速度赶到现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84%以上,事故责任认定正确率达100%,群众对事故处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交通安全设施
1987年,县城设信号指挥灯12处、45组,交通岗亭5个,标准指挥台4个,安装交通安全护栏8920米,在事故易发点、段埋设了6块大型反光警示牌,5处安装了太阳能黄闪警示灯。在国道、省道安装永久性提示牌18组,其他指示标志、禁令标志、警告标志、安全标语100余处,每年渠化城区交通标线59685米。2003年交巡大队共有巡逻警车26辆,警用摩托车14辆。2002年,投资2万元在事故多发的220国道安装雷达测速仪一套,从旧县到商老庄全段实行雷达测速。2003年度投资近30万元,配置警卫工作用车1辆。通讯工具由普通对讲机更换为350兆通讯对讲机,执勤民警达到两人一部,中队领导装备移动通信工具。2000年,撤除了交通指挥岗台,把5958米交通安全护栏拆除,用交通标线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