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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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工资改革后,企业工资呈现计时、计件、奖励等多种分配形式,职工工资大幅度提高,1999年后,企业设立工资指导线,政府宏观调控,实行工资效益挂钩。2000年始,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一、工资制度改革
1978年至1980年,县属企业工资实行8级工资制。工资的晋升,按照工作年限确定;工作的质量、效率、劳动付出的多少,与工资的晋升没有直接挂钩。
1981年始,企业逐步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计件工资、超定额计件,小段承包等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形式开始实行。1984年12月,县属工业简化归并工人工资标准。1987年10月,按(87)泰劳薪字第8号文规定,通过职工评议推荐有3%的职工晋升工资。
1990年8月,县属企业职工普遍晋升一级工资,并实行滚动、浮动工资。1991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连续三年,县属工业企业将滚动、浮动工资升级转为固定工资。1994年1月,对在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根据省、市关于3%职工晋级、 “考工晋级”、 “固定工资”等有关文件规定晋升一级工资。同年10月,以职工现行标准等级,按照《山东省国有企业职工技能工资参考标准表》,将工资起点由45元提高到95元。1995年8月,进行职工晋级考试,固定一级技能工资。1997年2月,根据泰劳发(96)72号文件规定,增加一级技能工资。1998年8月,根据泰劳培发(96)19号和(90) 泰劳薪字142号规定,晋升一级工资。1999年,根据东劳社发(99)26号文《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要求,按18.5%的增长基准线发放工资。根据鲁劳发(96)21号文,提高岗位工资标准10元,即执行起点为35元的岗位工资标准。2001年根据东劳社发21号文,执行26.5%的工资增长基准线。
二、全员劳动合同制
1993年10月,开始在县供电局、东平瑞星化学工业集团总公司、东平县面粉厂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4年,县属工业企业全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企业按鲁劳发(92)24号文,在搞好定员、定额的前提下,编制《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方案》、全员劳动合同书、聘任合同书,从完善岗位责任标准入手,明确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等条款。为使广大职工更好地履行劳动合同,企业都制定考核标准,制定“全额浮动工资考核办法”、“劳动竞赛评比办法”,建立职工上岗、下岗考核表、职工日常工作考核表、职工培训档案、工资总额计发台帐。实现日常工作有记录、小组管理有表格、月末评比有材料。工资、奖金发放实行按岗定资,系数计奖,向苦、脏、累、险一线倾斜,向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
三、用工制度改革
1984年之前,县属工业企业的用人制度,完全由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决定。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给企业松绑、放权,搞好搞活企业等一系列政策、规定的落实,企业人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1984年,运用招标、聘用、组织任命等形式选任各企业的厂长经理;1987年,采用民主选举,招标投标、组织考察的方式,对厂级干部实行聘用制。对企业中层干部和车间主任普遍实行公开竞争聘用的办法。部分企业实行任期目标演讲,民主选举车间主任。企业用工,由过去靠劳动部门下达招工指标,改为企业自主用工,劳动部门代为招用的办法。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企业职工人人签订劳动合同,打破干部、职工、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界限。履行合同条款,人人平等。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在社会上自主聘用所需人才,自主确定聘用人才的工资待遇。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实行双向选择,签订劳动合同。1990年之前,到集体企业工作的,增加一级浮动工资,工作满8年以上,转为固定工资。

1986?2003年部分年份东平县职工人数、工资情况表

年度
职工人数(人)
工资总额(万元)

合计
全民
集体
合计
全民
集体

1986年
2849
1984
865
300
211
89

1998年
18467
16731
1736
8613
8030
583

1999年
19167
17365
1802
9717
8960
757

2000年
19830
17896
1934
10591
9663
928

2001年
20790
18754
2036
11853
10802
1051

2002年
21767
19673
2094
21227
11804
9423

2003年
22513
20482
2031
13386
12289
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