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乡镇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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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统战部建立乡镇工作联络组。1989年3月,有12个乡镇设立了政协工作联络办公室,配备了主任或副主任。1989年7月22日,县政协二届九次常委会通过《关于乡镇政协联络办公室工作的暂行规定》,全县17个乡镇建立了政协工作联络办公室,配备了17名专兼职主任或副主任。1990年,各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办公室,建立了学习制度,开展了调查活动,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参加了党委、政府的大事协商,建立了“议事小组”试点。
1994年3月,机构改革,各乡镇政协联络办公室由一名副书记(乡镇长)兼任主任,配备一名副乡级常务副主任。
2002年5月,泰安市委决定,乡镇不再设立政协机构。2003年1月各乡镇成立政协委员活动小组由党委分工副书记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