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东平县人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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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东平县人民代表会议
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84年6月起到1987年3月止,共召开代表大会3次。1984年6月2日至5日召开了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5年5月14日至16日召开了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 1986年5月3日至5日在县城召开。因行政区划调整,本次会议代表407人,出席代表389人。韩振明县长作《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主任姚良珍作《关于东平县1986年至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王金亭作《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栋作《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尹承芳作《东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士范作《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87年3月起到1990年3月止,共召开代表大会4次。
第一次会议 1987年3月26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共327人,出席代表32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韩振明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王金亭作的《东平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主任赵庆森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尹承芳院长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陈士范检察长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5个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会议选举产生了东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赵庆森任主任,孟宪章、靳士杰、程慧珍、崔夫亭任副主任。选举韩振明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选举尹承芳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士范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7年11月24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东平县出席泰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5人。会议增选王元亭为东平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长韩振明就东平县1987年1月至10月份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完成情况向大会作了报告。会议还交流了代表工作经验,有13名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森就加强和促进代表工作讲了意见。
第三次会议 1988年4月25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2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韩振明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王金亭作的《东平县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了赵庆森主任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尹承芳院长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贾继荣副检察长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姜守智关于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
第四次会议 1989年3月23日至2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2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韩振明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王金亭作的《东平县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赵庆森主任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尹承芳院长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陈士范检察长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
三、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0年3月起到1993年2月止,共召开代表大会3次。
第一次会议 1990年3月12日至16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共325人,出席代表32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韩振明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张赐荣作的《东平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王金亭作的《东平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赵庆森主任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尹承芳院长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陈士范检察长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会议选举产生了东平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赵庆森任主任,崔夫亭、程慧珍、王元亭、李庆堂、王心绪任副主任;选举侯庆祥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选举陈士范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世驰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20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2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侯庆祥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曹立卿作的《东平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赵平南作的《东平县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赵庆森主任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陈士范院长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陈世驰检察长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会议补选张志厚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 1992年4月1日至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2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传香代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曹立卿作的《东平县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赵平南作的《东平县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赵庆森主任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陈士范院长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陈世驰检察长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会议选举赵传香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
四、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3年2月起到1998年2月止,共召开代表大会5次。
第一次会议 1993年2月11日至14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共330人,出席代表32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赵传香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曹立卿作的《东平县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赵平南作的《东平县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赵庆森主任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柴庆伦代院长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陈世驰检察长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会议选举产生了东平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赵庆森任主任,崔夫亭、程慧珍、张志厚、石兴平、郑宜会、尹祚远任副主任。选举赵传香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选举柴庆伦为县人民法院院长,许美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29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28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赵传香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侯典绍作的关于《东平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赵平南作的关于《东平县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森作的《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柴庆伦作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许美蓉作的《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审议,会议同意上述6个报告,并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同时审查批准了1994年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
第三次会议 1995年3月28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3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赵传香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张庆华作的关于《东平县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长万英林作的关于《东平县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森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柴庆伦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许美蓉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同意以上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同时,会议还批准了1995年东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及1995年财政预算。
第四次会议 1996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4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代县长张广胜作的《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张庆华作的《东平县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万英林作的《东平县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森作的《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代院长刘含君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刘尚江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同意上述6个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同时批准了东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1996年计划,批准了东平县1996年财政预算。会议接受崔夫亭关于辞去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补选张广胜任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柴庆伦、李兴诚任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立卿为东平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含君为东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尚江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五次会议 1997年2月24日至2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4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广胜县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张庆华作的《东平县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万英林作的《东平县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森作的《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含君作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尚江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同意上述6个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同时批准了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了1997年东平县财政预算。
五、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8年2月起到2003年1月止,共召开代表大会5次。
第一次会议 1998年2月6日至10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273人,出席代表27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宋鲁代县长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张庆华作的《东平县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万英林作的《东平县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森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刘含君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吕传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还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8年财政预算,会议选举产生了东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李成印任主任,尹祚远、程慧珍、陈来泉、徐绚栗、柴庆伦、李兴诚、侯典绍任副主任;选举宋鲁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含君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吕传怀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东平县出席泰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1名。
第二次会议 1999年1月28日至3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7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宋鲁县长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张庆华作的《东平县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万英林作的《东平县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印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刘含君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吕传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还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1999年财政预算。会议补选陈全庚、刘含君任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车孟涛任东平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三次会议 2000年1月18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7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宋鲁县长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张庆华作的《东平县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万英林作的《东平县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印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车孟涛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吕传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审查批准了东平县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2000年财政预算。
第四次会议 2001年2月20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7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朱永强代县长作的《东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县计委主任张庆华作的《东平县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万英林作的《东平县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印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车孟涛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吕传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审查批准了东平县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2001年财政预算。补选李子文、李元玲、郑灿学、赵庆瑞任东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朱永强同志任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
第五次会议 2002年1月29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7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朱永强县长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县发展计划局局长潘荣景作的《东平县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吴国庆作的《东平县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印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车孟涛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吕传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还审查批准了东平县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2002年财政预算。
六、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3年1月18日至22日召开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本届代表271人,出席代表271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郭德文代县长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县发展计划局局长潘荣景作的《东平县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吴国庆作的《东平县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印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代院长林建森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张文芹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还审查批准了东平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东平县2003年财政预算,会议选举产生了东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李成印任主任,马学庚、牛树柏、侯典绍、李子文、李元玲、郑灿学、赵庆瑞任副主任。选举郭德文为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林建森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文芹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东平县出席泰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