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制建设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4&A=6&rec=190&run=13

1986年以来,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执行《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工会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制定的规定、条例等。1997年将《劳动法》等32项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印发各单位。2001年,印发《安全法规选编》,2002年,又印发《安全生产管理适用政策法规手册》,收入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法规72种。是年,县安委会、各乡镇印发《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县安委会将安全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由县政府与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年制定《东平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2003年制定《东平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惩办法》。2000年,县政府制定《东平县东平湖水上安全管理办法》。2001年县安委会印发《东平县清理整顿水路运输秩序实施方案》,2002年印发了《东平县2002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关于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锅炉压力容器进行专项整治的意见》、《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2003年县政府印发《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县安委会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平县建筑装饰施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东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1986年以来,每年都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都做到先培训后上岗。2002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有831人参加培训。2003年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有579人参加培训。东平县安监局全体人员分别参加了国家和省、市举办的法律法规培训班。1986年至2001年,连续16年,在每年的5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2002年起,每年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