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价格信息咨询与服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4&A=6&rec=156&run=13

1978年至1980年,由县计划委员会代管,1980年成立物价局后,设专门人员从事价格信息咨询与服务。1991年,成立了东平县价格信息中心,依据省、市物价局规定,对涉案物品中的不明价格和有争议的价格进行价格鉴定,对行政执法部门扣押、没收、抵缴物品进行价值认定,对交通道路中车损物品进行价值鉴定和法人进行委托的价格评估工作。1995年认定涉案48起,金额1359万元,非涉案1起,金额4万元。1996年,认定涉案103起,金额1869万元,非涉案7起,金额4万元;1997年认定涉案122起,金额1156万元;非涉案4起,金额271万元;1998年认定涉案162起,金额2936万元;非涉案16起,金额540万元;1999年认定涉案210起,金额811万元,非涉案13起,金额433万元;2000年认定涉案203起,金额1813万元;非涉案21起,金额1137万元;2001年,认定涉案252起,金额6603万元;2002年认定涉案280起,金额469万元;非涉案26起,156万元;2003年认定涉案253起,金额724万元;非涉案21起,金额458万元。
第六节 价格监督检查
县物价检查所成立于1984年2月,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价检查所系独立的执法主体,独立行使物价监督检查职权,人、财、物及行政管理隶属县物价局,199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后,物价检查所成为县物价局的内设机构,对外进行价格监督检查都以县物价局的名义进行。
一、市场检查
不定期地开展日常性的市场物价检查;对群众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检查;对市场出现的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进行检查。如1990年前后,对棉农压级压价现象做了认真查处;2001年5月1日开通了全国统一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对举报工作从人员值班、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做了明确规定,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肃查处了一批乱涨价、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违法案件。12358成为物价部门的品牌,成为物价部门联系群众,获取价格违法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之一。
二、物价大检查
1985年至1996年,每年都进行一次物价大检查。1985年检查的重点是国家计划调拨执行情况;1986年是国家采购和计划收购情况??;1987年是“双轨”制,也就是平价转议价;1988年是查处钻“双轨”制空子转手倒卖问题;1989年是查处违反国家规定,乱涨价、乱收费;1990年与有关部门配合治理“三乱”?;1991年是教育、医疗、棉花收购、农资等;1992年是生产与生活资料;1993年是石油、邮电、电力等;1994年主要针对市场总水平涨价过猛进行了两次大检查;1995年检查的重点是国家废止的收费项目;1996年是涉及人民生活水平及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检查。
三、专项检查
1987年3月至6月,对经销石油、化肥的单位进行认真检查整顿。1988年对汽油、柴油、煤油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1989年至1990年主要对棉花进行检查??;1991年至1995年主要配合整顿“三乱”,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专项检查;1996年至2004年先后开展了电价,农网改造、药品价格,医疗收费,教育收费,公安、工商、交通、税务、农资价格,涉农收费,石油价格,农民建房、殡葬服务业、电信、计划生育等收费情况进行多次专项检查。自1998年物价局与工商局分设至2004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32件,查处违法所得额4799.6万元,实施经济制裁额618.5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76.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2.82万元,罚款29.3万元。
四、价格监督
在强化检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开展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和农村的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组建群众监督队伍。深入开展争创“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价格诚信单位”、“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努力维护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价格秩序,在社会上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1997年县花键轴厂、面粉厂、石油公司加油站三家单位被评为市级“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2002年在全省组织开展的第七届“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中,县医药公司、石油公司、面粉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被评为第七届全省执行价格计量政策最佳单位。
五、明码标价、收费公示
明码标价制度在商业服务中落实较好,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1998年以后国营商业相继改制为个体私营经营,明码标价工作一度出现下滑,为改变这一状况,每年3月份坚持开展明码标价宣传检查月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明码标价工作的开展,先后在全县公共电话、石油加油站、路桥收费站、定点屠宰场,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县城各大商店和大部分行政事业收费单位落实了明码标价制度,发售40万余张商品标价签,监制各式价目表(牌)700余个,市物价局在东平召开了明码标价现场会。同时按要求开展了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分行业、有步骤地对明码标价进行规范。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2002年以来大力推行收费公示制度,是年8月会同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以东计价字[2002]12号文印发了《关于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县各行各业各级各收费单位全面落实了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基本实现了价格和收费合法、政策透明、行为规范、社会负担减轻的目标,有效地规范了收费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价格和收费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价格监督检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案件集体审议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首问负责制,工作目标考核制等一系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