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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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平县外国专家局)由原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组建。2004年—2010年8月,东平县人事局内设科室有人秘科、干部科、工资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人秘、劳动工资、培训就业、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6个职能科室。下辖社会保险事业局、劳动就业办公室、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05年12月,成立东平县劳动监察大队,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5人。2008年9月,成立东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6人。
2010年8月,根据《中共东平县委、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组建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东平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人秘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机关事业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科、就业促进科、企业科8个职能科室。辖东平县劳动就业办公室、东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东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平县劳动监察大队、东平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东平县技工学校7个局属单位。2011年11月,组建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名,配备院长1名、副院长2名。同时撤销东平县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和东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成干部任免与培训、录用调配、军转干部安置、毕业生就业、工资福利与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力就业培训使用管理、劳务输出等各项工作。2004年—2012年,共调整干部560名,招考公务员235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1名,随调家属3名。培训各类人员4.9万人,劳务输出18万人。2012年底,全县机关公务员1902人,专业技术人员13110人。2010年7月,东平县被授予“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