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4&A=5&rec=76&run=13

【概况】 2004年—2012年,东平县历经第十五、十六、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听取有关报告,选举或补选人大、政府领导成员;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审议有关议题并就相关事项作出多项决议和决定。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每年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并切实做好各项议案的办理工作等,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有9个内设机构,其中正科级单位8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研究室、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信访室。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老干部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