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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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2012年,中共东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两次换届。2007年1月26日,县纪委十二届一次全委会召开,选举产生纪委常委7名,刘祥涛为书记,孙培冉、王笃诚为副书记。2011年12月28日,县纪委十三届一次全委会召开,选举产生纪委常委7名,郭冬云为书记,王龙、何国平为副书记。
县纪委、县监察局机关合署办公。2004年,内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研究室、宣教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信访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其中,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为一级单位。2010年6月,增设干部室,并设置6个统一管理派驻纪工委,与监察分局合署办公,为行政正科级规格,负责对县直81个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012年底,县纪委、监察局在职工作人员53人。
9年中,县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对全县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惩处和保护职能,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2004年,县纪委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此后至2012年连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