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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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人,现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副主任科员1名、聘干1名。2004年—2012年,县老龄办全面落实惠老优待政策,积极培树敬老爱老典型,竭力抓好基层老龄工作,推动全县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2012年10月,县老龄办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老龄法规宣传教育】 积极协调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老龄委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进行老龄工作干部学习培训、送法律进社区、利用集市发放宣传单、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咨询服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涉老法律法规和政策。9年间,组织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和服务活动1200多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开展法律知识讲座600余场,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受教育老年群众达25万人次。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04年—2012年,县、乡、村三级老年维权网络逐步完善。会同县司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街道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常年全方位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和援助等服务,帮助老年人解决涉法难题。对经济条件差的老年人维权诉讼案件,视具体情况减、免其诉讼费。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老年协会作用,以村民代表、退休干部、老党员等为主要成员,组成“家庭矛盾调解法庭”,专门调解农村家庭矛盾、因不赡养老人引发的纠纷等。把涉老纠纷的调解作为老年维权工作的重点,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深入基层摸情况、排重点、查隐患,认真研究和掌握涉老纠纷发生的原因和规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涉老纠纷调解的成功率,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

【基层老龄工作建设】 全县27个老龄委成员单位、14个乡镇(街道)及其他县直部门、单位分别成立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和老龄工作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老龄工作干部。村(居)委会组织本村热心老年事业、能力强、威信高、基础好的老年人成立老年协会。老龄工作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分别制定老龄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完善老年人花名册、老年人健康档案、涉老纠纷处理档案、家庭赡养协议书档案等相关资料,开设丰富的为老服务项目,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水平。基层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县老年大学开设乐器、书画、歌舞、棋牌等专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乡镇、村居逐级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室、站,设有阅览室、娱乐室及室外健身活动器材等老年服务设施,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老人节暨敬老月活动】 每年坚持开展庆祝“老人节”暨“敬老月”活动,弘扬尊老敬老优良传统、营造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引导和动员全社会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县、乡党政领导亲自上门走访慰问老年人,送去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和温暖。县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坚持开展“送健康”活动,为五保老人和百岁老人提供上门免费健康查体服务。深入县司法局、人民医院、汽车站、景区景点等服务部门和窗口,检查老年人的维权和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和质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献爱心、办好事,组织青少年学生走进敬老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为主阵地,组织乡镇、村居老年群众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展现老年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 2009年4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东平县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自当年7月1日起,将全县95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9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30元高龄补贴,10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长寿补贴金。2012年,县委、县政府将高龄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90岁以上老人,同时将百岁老人长寿金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县老龄办建立全县高龄老人基本信息档案,及时核实、更新高龄老人信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足额发放补贴金。2012年,全县共有1905位高龄老人和42位百岁老人享受到政府补贴。2010年,县委、县政府将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应承担的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提高老年人就医报销比例。2011年7月,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全县有12万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为全县65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查体,相关职能部门为老年人建立动态健康档案。为4.5万名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银龄安康工程”全面推行】 按照省老龄办、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发的《关于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龄办人寿泰安公司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县50周岁至80周岁的老年人群体中推行“银龄安康工程”。县老龄办把“银龄安康工程”与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相结合,广泛动员老人为自己、子女为父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村居集体组织为老年人购买“银龄安康”保险。2012年,全县参保人数达19305人,缴纳保费39.393万元。
(田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