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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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工作人员7人。2005年,全县实行婚姻联网登记。2006年开通并对社会公布语音咨询电话。2009年,购置智能排队管理系统,规范婚姻登记现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2010年,投资50多万元,改造装修婚姻登记大厅、候登区、填表区、婚姻家庭指导室、档案室和婚姻服务中心的照相复印部等功能区,制定服务程序和服务标准,环境设施的提升及人性化服务受到群众赞扬。2011年,婚姻登记实现全省联网及数据共享,有效防止重婚等违法行为。2012年,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在互联网上接受婚姻登记申请并优先办理,多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婚姻登记处先后获得泰安市“青年文明号”“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和“全国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等荣誉称号。
【烈士陵园管理】 东平县烈士陵园位于大清河北岸,王陵山东侧,占地面积15亩,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园内矗立崔宜平等十一位革命烈士墓碑,纪念堂铭记抗日战争以来1263名为国捐躯的优秀东平儿女的英名。1990年,成立东平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配备工作人员3名。2007年3月,烈士陵园被县委确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双拥教育基地、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2010年,投资500万元,新征土地5亩,对烈士陵园进行改扩建。邀请专家重新规划设计,分为墓区、瞻仰区、服务区。建设展览室、陈列室、接待室各一处,建筑面积达到825平方米。新建革命烈士纪念雕塑和牌坊各一座,高度分别为7.6米、10.5米。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硬化路面2700平方米,整修停车场3000平方米。骨灰陈列室明亮洁净,骨灰盒摆放整齐有序。2011年,在全市率先完成747座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维护工作。9年间,每年清明节都组织干部群众、驻军官兵、企业职工、学校师生开展扫墓凭吊活动,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 【殡葬管理】 县殡仪馆位于东平街道闫村社区东北处孤山西侧,有工作人员20人。2005年,县政府制定出台《东平县殡葬管理办法》,通过经常性宣传和集中活动,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殡葬改革的意义,增强了节俭、文明、绿色殡葬观念。同时,按照《殡仪馆建设设计规范》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服务设施。9年间,累计投资600余万元,对殡仪馆进行升级改造,将整个馆区划分为办公、火化、告别、骨灰寄存、综合服务五个相对独立的功能区。2007年,民政部授予“国家三级殡仪馆”称号。2011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县内具有常住户籍的城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予以免除。2004年—2012年,全县累计火葬尸体37814具,火化率98%以上。
【公墓建设】 龙山公墓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建设的永久性经营性公墓。北依龙山,南望汶河,距县城中心6公里,交通便利。2004年,公墓占地20亩,工作人员8名。2005年,新征土地60亩,并对墓区进行绿化、美化。2009年新建办公室167平方米、大型停车场5000平方米,整修墓区主干道460米;2010年,按照现代化、公园式标准,秉承专业、效率、品质、创新经营信念,建设四季松柏常青、鲜花盛开,集观赏、休闲、静思、追念于一体的特色公墓,统一规划墓区园林,种植松柏、女贞、樱花、红叶李等观赏性花木7000株;墓型种类齐全、款式新颖,节地环保,高、中、低档价位合理,满足社会各阶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