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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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划】 2003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在县城北部,白佛山以东,设立东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一期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起步面积2.6平方公里。将南起银山街(含两侧开发商户),北至东平镇界,东起西山路(含西侧商户),西至白佛山山根范围内的土地和所有企业、工商业户纳入县经济开发区统一管理。
2004年,实施《东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08)》,城市总体规划区面积230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设规划区70平方公里,北到前海子村,南至彭集街道驻地,西至蔡家村,东到一担土村。
2008年,编制完成新一轮《东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用地范围南至沙河站镇北边界,东至接山镇西边界,北至大羊镇龙山屯村,西至东平湖东岸,规划区总面积437.16平方公里。
2010年3月,适应山东东平经济开发区发展需要,将原大羊乡的尚庄、东海子、前海子、龙山屯、曹村五个村庄划归东平街道管理。2011年,县域形成“七纵七横”城市道路框架,构建起“四区、一园、十一镇”城镇体系。“四区”即现代城区、滨湖新区、南部新区和经济开发区,“一园”即稻屯洼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十一镇”即接山、大羊、梯门、老湖、旧县、斑鸠店、银山、戴庙、新湖、沙河站十个乡镇驻地小城镇和大安山运河古镇。2012年,县城建成区(大清河北)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其中县经济开发区面积1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