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东平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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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8月,中国银监会泰安监管分局东平监管组改称泰安银监分局东平办事处。干部职工4人,设主任1人。2012年,东平县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下设分支机构68处,设置农民自助服务终端93台,14个乡镇(街道)均设营业网点,共有员工883人。
2004年—2012年,办事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态势和风险变化,重点做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现场和日常监管工作。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扰乱金融秩序违法活动,防范、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实现辖区银行业“零案件”,为东平经济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风险防控】 坚持“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强化农村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监督管理决策机制运行;加大力度,监督好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和履职尽责情况。整合运用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手段,有效处置和督办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狠抓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强化重点业务监管,巩固扩大专项治理成果,持续监管问题整改和后续整改情况的验收。9年间,共发出风险提示32份,非现场监管意见书15份,约见谈话20余次。2008年,针对经济波动下行期,重点抓了资产质量真实性和遏制信用风险反弹,督促东平合行主动暴露不良贷款2亿多元,处置不良贷款1.78亿元。至2012年,全县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5.1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5.68%,比年初下降1.12个百分点。督导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趋势,有效防控房地产信贷风险。开展“案防与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修订健全内控案防制度,落实案防工作四个百分之百要求。制订“中长期合规文化建设规划”,组织辖区基层高管合规培训和监管法律法规测试及补考,参训、参考面均100%。强化了银行业机构和员工的合规意识,辖区银行业连年实现安全平稳运行“零案件”。

【监管效能】 2012年末,全县银行业总资产162.25亿元,较年初增加36.06亿元,增长28.58%;各项存款余额137.48亿元,较年初增加31.97亿元,增长23.25%;各项贷款余额91.11亿元,较年初增加15.64亿元,增长17.16%;实现净利润1.77亿元,同比多盈0.21亿元;全年无案件和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整体实现稳健运行。推进完善银行组织体系建设。相继设立东平工行白佛山支行、泰安商行东平支行、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呈报批准东平农行佛山街储蓄所升格为清河支行并迁址,东平农行设立东原自助银行,东平中行设立佛山自助银行。审查东平农合行设立农民自助服务终端93台,县域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督导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至2012年,帮助小企业贷款余额41.61亿元,比年初增加6.38亿元,增长18.1%。解决农户融资难。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和信贷流程再造,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相继开办“诚信通”农户信用联盟、第三方监管动产抵押贷款等新品种,拓展“公司+农户+基地”模式,降低贷款门槛。至2012年,累计发放涉农贷款44.96亿元,同比增长12.7%,余额达到33.70亿元,信贷支农有效性明显提升。推进地方法人机构银行化改革。2008年12月,县农村信用联社成功改制为泰安市首家农村合作银行。依靠地方政府帮助化解风险,实施土地整体置换不良贷款3.82亿元。至2012年,累计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1.26亿元,实现账面利润5475万元,同比增1371万元。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2.97亿元,充足率119.80%。通过增资扩股,取消资格股,处置不良贷款,各项监管指标全面向好,为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奠定了基础。
(陈曰颖)